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32|评论: 5

[群众呼声] (看图,见字如面)一个破违建,治理环节环环有漏洞、处处失守,世界的本质就是草...[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17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事件基本情况
成都高新区观东一街1111号乐活公社2栋709业主(以下简称 709 业主),于2021年底在通风采光井处搭建面积约20平方米的2层钢结构平台用作生活阳台,砌水泥洗衣池、洗漱台等设施,使用、走动频繁,对本人造成 遮挡视野、遮光、不通风、噪音、雨水及积水渗进室内墙面等实质损害,平台下方膨胀螺丝及平台处锈迹严重造成公共安全隐患。(详见链接 https://wz.mala.cn/wz/wzinfo?wid ... p;p=51&&sid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12月底本人投诉违建,2022年1月24日联系上城管部门,经纷繁复杂的各种手续流程完毕后,高新区生态环境城管局中和中队于24年11月27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告知书》(成高规处2024 70318号),认定属于【违法建筑】。
按照《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28条:
查处机关应当将违法建设信息及时抄送相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在获知违法建设信息后,相关部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对违法建筑办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手续;
成都高新区观东一街1111号乐活公社2栋709房屋涉及违建,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但本人通过成都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按照“利害关系人查询”方式查询得知:在2025年1月17日13时57分,成都高新区观东一街1111号乐活公社2栋709房屋抵押权登记一项为“是”。即违建房屋进行了抵押权登记。
三、诉求
1.请高新区生态环境城管局中和中队按照规定,将违法建设信息【及时】抄送不动产登记部门。
2.请成都市高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规定,取消该违建房屋的【抵押登记】。

f2d6530627c0bc02132956d1ec95c6a.jpg
77f9079b85364d1184635442ed64335.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018年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25-1-22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高新区观东一街乐活公社2栋709号业主在房屋外侧搭建建(构)筑物,涉嫌违法建设。工作人员勘验核实后,已对当事人下达执法文书,依法进行查处,并于2024年12月27日下的《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案件目前处于复议诉讼期间,待诉讼期届满后,执法部门将对当事人下达《履行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决定催告书》,对其采取行政措施。目前通过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该户违法建设当事人已承诺配合执法机关拆除违法建设,目前因该房屋租户房租还没有到期,租户2025年5月房租到期搬离后进行拆除。
以上情况经办人已于2025年1月21日14时02分与您联系告知。
满意(0)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25-1-17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知不知道,你们按照程序走一步,就一步,就能倒逼她今天在用钱的时候,主动拆违建
 楼主| 发表于 2025-1-17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应该是被侵权者的底气呀,你们应该按照《治理条例》程序联动共治呀,你们不能是违建者的底气呀
 楼主| 发表于 2025-1-17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愤怒于709业主无耻行为,更愤怒于无数个“本可以”。物业、社区、燃气公司、城管部门都有制度,都有人管,但为什么总是在我高声疾呼后才出面处置?甚至我强烈要求后才能“推一下”“走一下”?

2018年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25-1-23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提及的取消抵押登记事宜,您可关注成都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在办事指南项下查询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办事流程和时限。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8-81261881。
满意(0)
不满意(0)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