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众事件拯救了协兴镇部分无能者:基层治理中的"替罪羊"现象透视
广安协兴镇的基层治理舞台上,村委会对熏腊肉作坊的"罚款"与爱众公司乱收费事件先后上演,构成了基层治理生态的镜像双面。当舆论聚焦于爱众公司这个庞然大物时,协兴镇部分管理者或许正暗自庆幸舆论焦点的转移。这种荒诞现象的实质,折射出基层治理中根深蒂固的权力僭越与责任逃逸机制。
权力越界的制度温床
在协兴镇熏腊肉作坊事件中,村委会以环保名义收取200元"罚款",这种操作已然构成对《行政处罚法》的公然违背。我国法律体系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既无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更无权设定或实施行政处罚。但吊诡之处在于,类似事件在基层屡见不鲜,折射出部分管理者对法律边界的集体性漠视。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权力越界往往嵌套着复杂的利益链条。某些乡镇干部将村委会异化为"执法工具",通过模糊政策解释、放任权力溢出等方式,构建起非正式的治理模式。这种模式既规避了正规程序的约束,又为权力寻租创造了灰色空间。
责任逃逸的戏剧化转移
协兴镇官方在回应舆论质疑时,娴熟运用了"责任切割术"。将村委会行为定性为"村民自治范畴",将监管责任推诿给"群众监督",这种应对策略本质上是对法定职责的系统性逃避。《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明确规定,乡镇政府负有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法定义务,而非置身事外的旁观者。
爱众公司乱收费事件的爆发,客观上为协兴镇管理者提供了完美的"替罪羊"。当公众视线被引向更具冲击力的公用事业乱象时,基层治理的深层危机反而被遮蔽。这种危机转移策略暴露了部分管理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惰政思维。
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破局之道
破解基层治理困局,需要构建权力运行的透明化机制。通过建立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完善行政执法委托程序、推行执法过程全记录等制度创新,将基层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四川省已试点运行的"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正是这种改革方向的积极尝试。
责任追究机制的重构同样关键。应当建立乡镇干部与村级组织的责任连带机制,将指导监督失职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同时完善群众投诉举报的闭环处理机制,让每起违规事件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人。浙江推行的"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事件处置全程留痕,值得借鉴。
协兴镇的治理困局绝非孤立个案,而是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跨越的关卡。当爱众公司事件的热度消退后,真正需要持续关注的是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建设。唯有破除"替罪羊"机制,构建权责对等的治理体系,才能避免"无能者"在舆论风暴中屡屡侥幸脱身。基层治理的现代化,终究要靠法治利剑斩断权力任性的枷锁,用制度阳光驱散责任逃逸的阴影。
协兴熏腊肉遭罚款事件影响非常广泛、恶劣,必须追究乡镇无能管理者的责任,这是广大群众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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