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开学季了,不少学校蠢蠢欲动,又盯上了家长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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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否收取学费和杂费?
义务教育是不收取学费和杂费的。根据《基本公共服务政策问答》(第十三期)的说明,义务教育免费包括免除学费、教材费、杂费等。这意味着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即小学和初中阶段,不需要支付学费、课本费和杂费。
具体来说,在实施义务教育之前,中小学是会收取学费的,但随着义务教育的实施,学费被免除。同样,以前中小学每学期都会收取的杂费,比如纸张费、印刷费、粉笔费、教具费等,也被取消了。杂费是指在学生在校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现在这些费用也不再允许收取。
此外,《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的公益性x事业,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这意味着,义务教育的经费由政府承担,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强行收取费用。
然而,在义务教育阶段,有一些费用是允许学校代收的,但这些费用并不是强制性的。比如,每个学科的资料费用,即所谓的“一教一辅”,需要征求家长意见,在家长同意后征订;在学校就餐的学生的伙食费,以及家长自愿购买的校服费、保险费等,如果家长提出要求,学校可以代购,否则学校不可以代收。
总的来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家长不需要支付学费和杂费,学校收取的任何费用都必须是经过家长同意,并且在合理范围内的服务性收费。
巴中市 收费政策
收费处处: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https://www.cnbz.gov.cn/bsfw/bmzx/13385257.html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规定》(川教函〔2021〕21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空调安装使用收费的通知》《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春季学期公办学校收费公告如下。
二、义务教育 (一)伙食费。学生自愿,按实收取,不得营利。 (二)课后服务。学生自愿参与,费用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三)研学旅行。严格进行申报和审批,实行学生自愿参与,费用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四)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执行。参加高中阶段报名考试的每生60元。 (五)城市初中学生住宿费。按照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六)教辅材料费。小学3至6年级、初中1至3年级学生自愿购买从《巴中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中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纳入中小学代收费项目,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学校、家长委员会均不得统一征订、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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