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来信人反映:发生交通事故后,认为交警执法不规范。
二、处理情况
关于来信人反映拨打10多次110、120接警电话交警不出警,也未收到警官联系电话的问题。经核实:2025年4月28日11时45分,东宫寺社区1组264号门口事故发生后,来信人使用1828025****和189819****两个号码共拨打110报警6次,拨打122报警2次,我局接警人员均告知其已收到警情,请等待民警前往处理。12时01分,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当时来信人已被120救护车运走。来信人称打10多次电话,交警不出警的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勘察,为小车倒车时与来信人驾驶的无牌电动三轮车相撞,小车驾驶员对初步认定其负全部责任无异议。因市民已被120接走,民警现场对小车驾驶员取证后,通知其去医院缴纳急救费用,随后与来信人一方到交警十一分局处理该起事故。当天下午,车方与来信人家属一起到交警十一分局处理该事故。因该起事故责任明确,全责方无异议,来信人在医院治疗,且家属已到场配合一起处理后续事宜,故民警未联系来信人。
2025年4月29日,我局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小车方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2025年5月6日,事故双方前往温江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协商达成一致,并于当日完成赔偿事宜。
关于来信人称8点20到11点30打了好多次电话,警官不接的问题。经调取事发处监控,事发时间为11时37分。市民首次报警时间为11时45分。因此,来信人的说法不符合事实。
关于来信人称交警说要扣他的三轮车不扣对方车,认为交警执法不公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上路应悬挂车辆号牌。而来信人现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车辆号牌。且民警明确告知来信人“该起事故责任明确,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无需扣车。如果要扣车,也是扣留你驾驶的无牌三轮车。”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