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查,该小区电梯加装项目于2023年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启动建设,因未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在基础施工阶段,相邻单元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我局于2023年7月依法撤销该项目消防意见书、设计施工告知书等备案审批手续,并明确告知电梯安装单位:需按照《实施意见》通过社区居委会等平台,充分听取并协调利害关系人诉求,在完善征求意见工作后,方可重新申报审批。针对网民反映的电梯安装单位拒不退款问题,待全体业主达成一致后可与电梯公司签署终止电梯安装协议,根据业主与电梯公司双方签订的安装合同约定,安装单位将在扣除已实际发生的合同履约费用后,依法依规办理退款手续。截至2024年底,社区曾组织2、3单元业主就基坑回填事宜进行书面意见征集,但全体业主均未签署征集意见表,致使基坑回填工作暂缓推进。
2025年4月,在收到该小区业主首次留言后,我局主动联系东辰社区,请社区协助开展意见征集工作,截至7月初,电梯公司未收到业主提交的书面退费要求。2025年7月8日,该小区业主就退费问题再次进行网上留言,我局再次联系社区协助业主征求意见。2025年7月11日,经东辰社区反馈,万福村2、3单元共18户居民,其中3户无法联系,9户希望能继续安装,6户表示能装则装,不能装则退款,业主仍未就电梯终止安装达成一致意见。因电梯加装属于业主自主行为,电梯加装与否都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业主与电梯公司双方的退款争议属于民事纠纷,业主若希望尽快完成退款程序,可牵头组织本单元业主就终止电梯加装一事征集业主意见。若对退款金额有争议,根据双方签订电梯加装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项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