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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龙泉龙湖光年销售恶意隐瞒重要因素,请退钱[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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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日,我们一行五人在龙泉驿区洪宁二路38号龙湖光年售楼处看房。售楼处指派的置业顾问何冬琴推荐我们购买二百多万元的商墅,她介绍商墅产权只有40年,并反复强调只是水、电、气稍高于普通住宅,其余都与普通住宅没有任何区别。我们一家人合计后觉得房屋总价低,产权和水电气费用是可以接受的,后面就房屋的户型,面积,位置确认后(售楼处没有销控表,是置业顾问从电脑上让我们看的),置业顾问就让我们签订龙湖·光年A5地块13-分区-4-11商墅认购协议,签的很急,置业顾问没有对协议中的任何一条做解释,也没有给我们留存书面协议。当时由于我们的手机都没有办法转出钱,置业顾问何冬琴就把我的手机拿到她手里反复操作,从我手机里成功地转出5万元到成都龙泉驿区驿都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预售资金监管专户(510501890836000065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都支行),直至今日我们都不知道这是交的什么款项,因为售楼处没有给我们任何关于这笔钱的说明或收据。
签协议后的晚上回家后,我们才从网上了解到商墅是不能落户的,置业顾问从始至终没有告知该房屋无法上户,(我们一行5人都确定没有听到她告知这个重要情况)严重影响本人购房目的。我们马上联系置业顾问和开发商,要求撤销协议,返还被她转到成都龙泉驿区驿都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预售资金监管专户的5万元钱,回复称签了认购协议就不可能退款。给我们的建议是将户口落到社区或是继续购买他们的公寓,我们当然不能同意,因为我们买房是需要落户口,解决孩子读书问题。随即投诉到龙泉驿区住建局,也是简单推脱,只是说把情况向对方反映,自行协商解决。
此事件中明显存在置业顾问故意隐瞒不利因素,在客户手机操作转账等违规行为,开发商却理直气壮地不退还5万元款项,我们实在是不能接受。5万元对我们工薪阶层而言,是我们安家的梦想基金,是一分分赚来的,一分分攒起来的。当自己面临这种糟心事,突然理解那些因为纠纷走极端的群众了,不是不想心平气和解决问题,只是实在无路可走。我们并不是不想买房,只是不想被欺骗,更不想给政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可是事已至此,通过两个多月的沟通协商无果,特来寻求成都市领导的帮助,请求开发商退回我们5万元钱;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对地产行业的约束,要求对这种坑蒙老百姓的置业顾问队伍进行肃清整改,还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一个良好形象,不要只为了自己的业绩,坑害老百姓,连做人的基本底线都不要。另:置业顾问何冬琴(18683721835),已删除我微信,现又跳槽到锦三号院销售。

                                 电话:1356888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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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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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9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鉴于您反映的龙湖光年退款问题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区住建局建议您与企业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推动矛盾化解,区住建局已将您的诉求转达至开发企业,督促企业核实情况后,主动处理。如您在龙泉驿区购房还有其他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028-60630573进行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5年8月18日15:23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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