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篇名抑标题——《用法》指瑕十
说明 本学期七、八、九年级下册也有与《用法》同误之处。例:
以《令我______的陌生人》为题(七下26页)。 本文题为《大自然的语言》,主要是讲物候现象(八下31页)。 再如《初中生活二三事》这个题目(九下42页)。
上述之例,以书名号标示“为题”(或题为、题目)之“题”,愚以为,应以引号标示。 本篇是对《用法》指瑕的第九篇。若所指差错俱真,则至此合计差错处数58,差错个数37.2,差错率达7.9/万。
知识性差错(1-2) 标点差错(1-0.1) 《标点符号用法》,20页:
B.1.8书名号、引号在“题为……”“以……为题”格式中的使用 “题为……”“以……为题”中的“题”,如果是诗文、图书、报告或其他作品可作为篇名、书名看待时,可用书名号;如果是写作、科研、辩论、谈话的主题,非特定作品的标题,应用引号。即“题为……”“以……为题”中的“题”应根据其类别分别按书名号和引号的用法处理。 示例1:有篇题为《柳宗元的诗》的文章,全文才2000字,引文不实却达11处之多。
浅析 “题”当作篇名看待似不当,另示例亦然。
文中的“题”,是标题的题。既是标题,则不可与篇名混为一谈。 标题或篇名,应分别用引号或书名号标示,两者文字虽同但因标号各异,因而内涵、外延也各异。 作为标题——“柳宗元的诗”,只是正文之上的简短语句(此处只有五个字),只是涉及柳宗元的诗的偏正短语(定中短语)。它只是文章的局部。从局部不知文章具体的详细的内容。 作为篇名——《柳宗元的诗》,指的是该篇文章,包括标题“柳宗元的诗”,包括作者,包括正文2000字等。它是文章的整体。从整体可知文章具体的详细的内容。 范例(人教版教材小学语文2018学年四年级上册《语文园地六》,117页):
观察《胜似亲人》这幅图,注意图中人物的服饰,想一想她们可能是谁,她们之间可能发生了什么事。再把你想到的写下来,内容要具体,语句要通顺。可以用“胜似亲人”做题目,也可以根据习作的具体内容自拟题目。
《胜似亲人》,是图画名(类同篇名),已成作品,用书名号标示。它既包含图画的标题(题目)“胜似亲人”,也包含整个画面,还包含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创作日期等。 “胜似亲人”,只是将要写而未曾写之习作的题目(标题),用引号标示。 总而言之,图画名或标题,标示时应分别使用书名号或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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