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我单位(乐山市沙湾区豪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沙湾区新建50万吨锂矿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沙湾区新建50万吨锂矿加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E103.6140971°,N29.5070998°) 建设单位:乐山市沙湾区豪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占地82.79亩,产能约为50万吨,投资金额为13000万元;新建钢结构厂房;主要对锂矿加工处置利用,配套建设碎矿车间、磨矿车间、加工车间、磁选车间、压滤车间并配套建设办公楼、宿舍楼等工程。产品名称:锂辉石精矿、尾矿。主要设备:颚式破碎机,球磨机,浮选机,磁选机,鼓风机,精矿和尾矿压滤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山市沙湾区豪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乐山市沙湾区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 联系人:甘老师 联系电话:1355051385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2栋21层2105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8-8521730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参与过程中需按照公众意见表的格式提供个人相关信息。 (六)公示时段 本次信息公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反馈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在项目设计及环评中将充分考虑和采纳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环境保护,防止污染。 乐山市沙湾区豪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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