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何易霏系亲兄弟,2011年购买巴中市原人文小学何易霏的房屋,位于南二环临街两栋教师宿舍楼后面。当初800平米以100万购买,2014年再以110万元装修成总面积1300平米上下二层共计11套房屋,楼高位于4层楼左右,坐落于两座堡坎之上。房屋破坏前房屋后面是人文小学的操场,交通方便,小型车辆可通向楼顶。刚购买时房屋三面无任何建筑墙体,仅有十几根钢筋水泥柱子支撑水泥钢筋浇筑的房顶,由条形石头砌成的堡坎为承重后墙,十几根房梁全部由堡坎后墙承重。现如今何易霏为了把我所购房屋的后墙体向政府清算在他的名下,2016年以挖掘、放炮等不同施工形式把房屋破坏,导致房屋外貌破损,目的就是让后墙体外露便于政府对整个墙体的测绘清算。何易霏刻意向国土局自然资源部门及相关人员隐瞒房屋已出售给他人的事实,并且在2021年已经领取相应的赔偿金。至今房屋常年渗水不断,无法正常使用居住。这一事实也出具了相应的影像、照片、录音递交巴州区法院、巴中市中院,但最终法院对房屋破坏、对何易霏不法获利、侵占他人财产只字不提。以房屋没有被征收和正在给我办理合法产权驳回我的诉求,让我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接受烂房子的事实,明显法院判决有失公道。希望此事件能够引起国土局自然资源部门及各级人民法院的重视,能让我一个普通老百姓合法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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