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于2025年7月24日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民营医疗机构和药房的众多药品进价高于医保挂网价,医保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药房的众多药品价格高于医保挂网价,很多民营医疗机构和药房退出医保定点,导致看病或购药更难报医保。药房多数是民营,估计老百姓拿医保到药房买药更难了。”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广安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开篇明确了经办机构与医药机构协商一致,自愿就医疗保障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医保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第五十条“乙方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确定所提供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应承诺不得高于同统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水平;提供未在医药采购平台挂网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应承诺不得明显高于同统筹地区其他医疗机构价格水平。”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第三十五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药械时,应当主动关注本地区其他实体药店、网络药店价格,不得明显高于本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相对集中的价格区间,不得对医保参保人员实行不公平、歧视性价格,不得以高于非医保患者的价格销售。”的相关协议内容,主要目的是推动民营定点医药机构合理确定药械价格,避免相关定点机构在医疗医药服务过程中无序定价、虚高定价损害参保人合法权益。整个协议签订基于协商一致原则开展,对于不能接受相关协议要求的民营医药机构,可自愿放弃签订协议退出医保定点。
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情况来看,2025年度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数量保持总体稳定。如定点零售药店方面,全市签订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保持在900家以上(截至2025年8月总数为962家),相比此前仅减少19家,能够较好满足参保群众到药房医保购药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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