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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乘客“开门杀”撞伤人,司机赔200万,法院: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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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1 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发广东汕头,小车司机徐某敏搭载一名乘客行驶至某路段时,将车停靠在路边,车身与路边留出大约1米的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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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21 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在这时,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该路段同向行驶,恰好从这1米的空隙经过。突然,车内乘客打开了车门,车门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刘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颅脑重伤,昏迷至今已逾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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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鉴定,刘某的伤势为一级和八级伤残。刘某一方先后两次起诉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

  法院确认,司机徐某敏临时停车时未确保车辆停靠位置安全、未对乘客的开门行为尽到提醒或制止义务,其停车行为为“开门杀”事故的发生创造了条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因徐某敏未为案涉车辆购买第三者商业险,最终共计要承担200余万元的赔偿款。

发表于 2025-10-21 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司机没经验哦,顶多留四五十公分距离,一定不能留让自行车,共享电动车能通过的距离,因为乘客不是你停车就下,滞留了一会,后面的自行车,共享单车就会从你看不到的车尾拐过来通过,骑行者根本就不会考虑到你会开车门,开门杀就是必然的了

发表于 2025-10-21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乘客也是没有经验,明明转头就可以看到后方来车,但ta却并没有做,妥妥的“焊颈帝”。

发表于 2025-10-21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做到开门之前先观察后方

发表于 2025-10-21 17: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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