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926|评论: 5

[即时新闻] 关于统计局曾虎违规培训、欺诈敛财且多次维权无果的再次求助信[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1-27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曾虎违规开展教师公招培训的受害学员。今年7月,我已就仪陇县统计局公职人员曾虎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培训、虚假宣传、拒不退费等问题向贵办提交检举资料,但截至目前,已经过去5个多月,该事件仍无实质性进展,曾虎的违规违法行为持续发酵,仍旧继续开展教师公招培训,在单位正常工作。而受害人数及涉及金额持续增多,受害群体权益得不到丝毫保障,相关部门的处置态度与方式更让群众寒心。为此,我再次向您投诉求助,恳请您高度重视、强力督办,还我们一个公道。
一、核心问题回顾:公职人员顶风违纪,欺诈行为性质恶劣
曾虎身为仪陇县统计局在职人员、仪陇县普查中心法定代表人,违背《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职人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 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长期私自开展教师公招培训营利活动。自 2023 年初起,他以 “96% 上岸率”“100% 笔试通过”“面试考官亲自授课”“未上岸全额退款” 等虚假宣传为诱饵,层层诱导我缴费。截至 2025 年 5 月,我累计缴纳培训费用 36489 元,涉及基础课程费、笔面一体班费、面试登记费、内部资料费等各类名目共计 13次。
2025 年 5 月考试结束后,我未进入面试,依约要求退费,曾虎却以 “资金周转困难” 为由推诿拒绝,甚至断绝沟通。经了解,此类受害学员已知达 27 人,涉案金额超 30 万元,而我已知曾虎管理的 6 个培训群成员达 3492 人,潜在受害规模极大。其行为已明显构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 “欺诈”,严重违反公职人员从业纪律,更涉嫌侵占他人财产,性质极其恶劣。
二、补充事实:曾虎转移资产、顶风作案,违规行为变本加厉
自首次投诉以来,我进一步核查发现,曾虎的违规违法情节极为恶劣,且存在刻意规避责任的明显预谋:
1.虚构还款承诺,转移资产规避退费:曾虎多次以 “卖房子还款” 为由拖延退费,但经向房产中介核实及多方查证,其声称用于还款的房产根本无房产证,产权仍属开发商,且已被法院冻结,完全不具备交易条件。同时,曾虎当前处于离婚状态,且自称离婚后未分到任何资产,名下无车、无存款、无可用房产,此情况与正常家庭财产分割逻辑相悖,结合其长期违规敛财的事实,存在明显通过离婚转移资产、恶意规避债务的嫌疑,其拖延退费的本质是 “有能力却拒不履行”。
2.无视警告处分,持续违规招生敛财:信访部门告知,曾虎已因该问题受到警告处分,处于 “整改阶段”。但事实上,处分并未起到任何约束作用,截至 今年108日,仍收到曾虎发送的招生广告,近期还在诱导受害者缴费,其依旧以 “包上岸”“全额退费” 为噱头诱导报名,培训班正常开课,违规行为毫无收敛,顶风作案的态度极其嚣张。
3.正常在岗上班与违规培训并行,监管盲区存疑:截至目前,曾虎仍在仪陇县统计局正常上班,同时其违规培训班也未终止,依旧正常招生。作为公职人员,开展营利性培训需占用大量工作外时间甚至工作时间,且其培训对象多为备考公职岗位的群众,难免利用 政府工作人员” 的身份背书获取信任。但自问题曝光至今,仪陇县统计局既未对其工作时间外行为进行监管,也未对其利用公职身份谋利的行为进行核查,甚至在我们投诉后仍未采取任何限制措施,这种 “上班不受影响、违规培训照做” 的反常状态,不禁让我们质疑:是否存在个别工作人员为其提供 “保护伞”,或存在利益共同体,导致监管流于形式、处置避重就轻?
三、维权历程:多部门维权无果,群众求助陷入绝境
2025年5月申请退费无果后,我穷尽合法维权途径,却屡屡遭遇 “踢皮球”“不作为”,陷入求助无门的绝境:
1.与曾虎协商无果:多次沟通退费均遭拒绝,其甚至以 继续纠缠就不优先退费” 相威胁,态度强硬恶劣。
2.统计局监管失职,推诿塞责向仪陇县统计局投诉后,该局仅表示 只能督促”,未对曾虎采取任何实质性纪律惩戒措施,也未推动退费。7月份,统计局承诺会以抵扣工资或卖房等方式积极督促曾虎还款,并及时跟我沟通进度。但 “冻结工资卡按月偿还” 的承诺,自提出退费至今 6 个多月,未收到分文;统计局不仅从未主动沟通还款进度,反而在电话中指责 “影响其正常工作”,要求 “注意分寸”,完全无视受害者合法权益。
3.信访部门处置流于形式:仪陇县信访局虽作出 “警告处分” 的处理,但未跟进整改效果,对曾虎受处分后仍持续招生的行为视而不见,以 “整改阶段无法再次处理” 为由推诿,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刑侦部门不予立案,案件定性存疑7月28日我们9名受害者到仪陇县派出所报案,不予立案。向县委督察组递交检举资料后,案件移交仪陇县刑侦大队调查。按照县刑侦支队刑警要求,我们满怀希望,到仪陇县统计局提交全部证据、录制笔录,以为终于能有部门能重视这件事情,刑侦支队录制笔录后告知会尽快与我联系,告知案件进度。我苦苦等待,刑侦支队从未主动联系我们,只得再次致电询问案件进程,却收到 “不构成违法犯罪,不予立案” 的答复。但曾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 “高上岸率”“考官授课”“退费保障” 等事实,诱导多人多次缴费,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完全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刑侦部门的不予立案决定,让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惩处。
5.司法途径难以推进咨询律师后得知,此案件民事诉讼意义不大,即便胜诉,因曾虎极大概率已转移资产,执行也极为困难
四、关键诉求:恳请强力督办,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
曾虎作为党员、公职人员,其长期违规营利、欺诈群众的行为,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和公职人员形象,严重侵害普通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普通群众,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我多次合法合规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但结果让我对公平正义失去信心。作为普通合法群众,为此,我再次恳请领导介入督办,提出两点核心诉求:
1.责令全额退费,保障群众财产权益:督促曾虎立即退还全部培训费用 36489 元,并协调相关部门排查其资产情况,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确保所有受害学员的涉案款项全额追回。
2.深化立案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责成纪检监察部门重新介入,彻查曾虎违规兼职、虚假宣传、转移资产等问题,依据《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其严肃党纪政务处分;协调司法机关重新审查案件,依法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绝不姑息纵容。
自年初以来,已有多位群众投诉曾虎的违规问题,但至今其仍 “工资照拿、培训班照”,而我们这些受害者为了维权,四处奔走,饱受经济损失和精神煎熬。生活在吏治清明、风清气正的国家是我们每一个群众的骄傲,我们始终坚信党和政府会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信政府会秉持公平正义,严肃处理无视党风党纪、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国家公职人员,坚信正义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恳请领导高度重视此案,督促相关部门破除 “庸政懒政” 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尽快解决,还我们所有被害者公道,重塑政府公信力!

微信图片_20250607173228.jpg
微信图片_20250607175006.jpg
微信图片_20250607173215.png
微信图片_20250607173218.png
5.jpg
QQ20251126-004105.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5-11-28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反映的曾虎私自开设培训班并未按约定退费等情况仪陇县纪委监委已立案调查,我局也将积极督促曾虎通过资产变现等途径退还款项,同时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仪陇县统计局
                                                                                                         2025年11月28日
满意(0)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7 17: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细节可看主页之前发的内容。6个月分文未还,咨询相关领导,永远都是那一句在处理,实际结果没有,曾虎班照上,钱照拿,培训班还是风生水起。到底是存在多大的利益共同体。

发表于 2025-11-27 18: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两万多,曾虎现在打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钱也不退,并且向仪陇县统计局,仪陇县信访办,仪陇县纪委求助依旧无果,并且曾虎本人还在发广告偷偷继续培训,不知道为啥子事业单位会允许这样的败类存在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7 18: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汝信白 发表于 2025-11-27 18:18
我有两万多,曾虎现在打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钱也不退,并且向仪陇县统计局,仪陇县信访办,仪陇县纪委求助 ...

最怕他年底还能评上优秀党员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8 16: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县统计局 发表于 2025-11-28 15:0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反映的曾虎私自开设培训班并未按约定退 ...

麻烦你看一下内容在回复呢?督促了六个月一分钱没还我,还正常上班,正常开展教师公招培训工作。前段时间还骗了一个交了7W多的,好一个督促!!!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