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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如·茶馆] 我也真服了,几个网络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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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9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天讲法,天天违法。
      前面我讲到“天赋人权”。还有一个“中央集权”,我国第一个中央集权的朝代是哪个朝代?不懂去翻历史书。我不喜欢翻历史,开倒车。我喜欢看未来。
               话不多说,言归正式。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明确放权于民。人民让权,使其集权(为什么要集权?)。宪法放权于民。这最基本的《宪法学》都没学过,还在网络大师说法?可悲,可叹!
          在我国,没有剥脱政治权利的人,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怎谈我没有资格参选?在我国只有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剥脱公民的政治权力”的公民,没有参选资格。那几个“几个网络分子”(原子的哥哥),凭什么说我没有权力和资格参选?
      不要在网络当“二流子”。
            开口闭口“法”,其实开口闭口都在违法。谈什么呢?谈“你爸是李刚”,豪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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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9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说的你“没资格参与川果园村‘两委’选举”,啥时说了你没有选举权?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9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25-11-29 11:10
人家说的你“没资格参与川果园村‘两委’选举”,啥时说了你没有选举权?

没有法院的判决,他说了不算。他代替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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