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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成都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关于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实行双稳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按照《征求意见稿》,只要在“12+2”核心区(天府新区/高新/锦江等14区)有居住证,且连续交3年社保,就能直接落户,无需居住证积分。
《征求意见稿》明确,持有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及以上的人员,可申请落户。
符合以上条件,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该合法稳定住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本人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居住证登记地址公共集体户。
按照《征求意见稿》,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购买省级社保的还需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5.房屋产权为直系亲属共有的,一并提交确认户主的声明。
申请人可以选择线下办理,即到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也可以线上办理,即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申请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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