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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程管理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就相关政策要求及具体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审批权限与证明出具的说明
人防主管部门不针对充电桩安装出具专门审批证明,也无需单独办理审批手续。
二、人防车位安装充电桩的“门槛”到底是什么?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人防工程的使用需优先保障战备防护效能,同时兼顾群众日常合理需求,人防车位严禁买卖,单次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进行影响人防工程使用或降低其防护能力的作业,包括擅自穿墙打孔、拆除防护设施等。《四川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安全可靠、操作和维护方便。安装、维修线路、电器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严禁私拉乱接线路和安装电器。充电设施安装于人防工程内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23)(2023年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RFJ05-2015)相关规范标准和有关防护功能、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保护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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