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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行使公民的权力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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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四川高院陈志君代院长监督纠错 2025 川行申 1096 号案 还我 7 年维权公道本人毛丽娟,女,1969 年 1 月出生,现就本人社保缴费争议案,实名恳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陈志君代院长履行监督职责,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案件审理中的违法错误!
本人因平昌县社保局伪造行政文书、篡改删除社保原始档案关键信息,导致社保缴费记录、退休待遇核算严重错误,于 2024 年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号2024 川 19 行初 24 号。
令人愤慨的是,巴中中院在审理中公然剥夺本人陈述、质证、辩护的法定权利,对平昌县社保局提交的伪造证据未做任何核查便直接采信,反而拒不采纳本人提交的官方社保缴费证明,最终作出错误判决。
本人不服该判决,依法向四川高院申请再审,案号2025 川行申 1096 号。但四川高院的审理过程存在多项严重程序违法:
立案程序违法:对本人的再审申请超期 3 个月立案,且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改变案由,违规将行政案件分到环资庭审理;
听证程序流于形式:组织的再审审查听证未保障本人权利,仅允许 3 分钟陈述时间,不组织质证、不让答辩,听证笔录错记、漏记核心争议焦点,本人要求补记完整后才签字确认;
法官滥用职权施压:听证结束后,法官将本人滞留并关灯限制活动,擅自调派多名警察围堵拍照,公然威胁要组织合议庭处罚本人,甚至扬言拘留 15 个工作日;
枉法驳回再审申请:四川高院非但未纠正巴中中院的错误判决,反而驳回本人的再审申请、维持原判,赤裸裸充当平昌县社保局和巴中中院的 “保护伞”,严重践踏司法公正!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人曾向四川高院督查室三次提交监督申请及实名举报证据材料,向该院纪检监察室两次提交监督申请及实名举报证据材料,提交的证据材料共计18 组近百余页,完整涵盖社保局违法行政、两级法院程序违法的关键事实。但令人心寒的是,上述部门均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本人提交的材料拒不受理、拒不核查、拒不回复,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相关规定,本人恳请陈志君代院长:
依法启动2025 川行申 1096 号案审判监督程序,撤销错误裁定;
调取本案行政复议、一、二审全卷宗、立案审批记录、庭审录音录像等原始材料,对平昌县社保局伪造的证据启动真实性核查;
责令相关部门对本人提交的 18 组近百余页证据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两级法院相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彻查到底;
责令相关法院重新审理本案,纠正平昌县社保局的违法行政行为,还本人合法社保权益!
本人所述全部事实均有证据佐证,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7 年维权,耗尽积蓄,身心俱疲,只盼司法公正早日降临!
申请人:毛丽娟2026 年 1 月 23 日
配图建议:再审驳回裁定书关键页、官方社保缴费证明关键页、向高院督查室 / 纪检监察室邮寄材料的 EMS 凭证(打码隐私信息)
评论区补充话术(分 3 条发布,间隔 10 分钟)
恳请陈志君代院长及四川高院相关部门,能通过麻辣社区关注到本人的合法诉求,依法启动监督纠错程序,对本人提交的 18 组近百余页证据材料组织核查,还普通百姓一个公道!
本案关键证据包括平昌县社保局伪造文书复印件、官方社保缴费证明、两级法院裁判文书、向高院督查室 / 纪检监察室提交材料的邮寄凭证等,所有材料真实可查,随时可向监督部门提交原件核验!
7 年维权,我跑遍复议机关、法院、检察院,提交材料数十次,均石沉大海。如今借助平台发声,只盼司法公正的阳光能照亮我的维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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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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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3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网络群众路线

 楼主| 发表于 2026-1-23 15: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1-23 15: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1-23 17: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1-24 08: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毛丽娟 发表于 2026-1-23 17:00
谢谢!支持关心关注!



1.恳请陈志君院长关注!我退休社保维权七年,只求司法公正,讨回本该属于自己的社保权益,盼监督纠错,还底层百姓公道!
2.帖子发出数日,盼省高院领导看见!七年维权路,就想讨个说法,不让社保权益白白受损,恳请监督核查,还我公正!
3.感谢每一位关注的朋友!也恳请陈志君院长能重视我的诉求,纠正原审程序违法问题,让底层老百姓的申冤之路有个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26-1-24 10: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毛丽娟 发表于 2026-1-24 08:26
1.恳请陈志君院长关注!我退休社保维权七年,只求司法公正,讨回本该属于自己的社保权益,盼监督纠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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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24 10: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毛丽娟,1969年生,社保维权七年,现恳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度关注此案,也盼各大网友、媒体监督推动纠错!

1988-2004年我个人与单位已足额缴纳社保费,有社保局每年审核盖章的官方凭证为铁证,无任何欠费!2008年我以个体身份补缴2005-2008年社保费,这笔血汗钱却被社保局违规冲抵至上述不欠费年份,未按规定录入对应账户,严重侵害我的社保权益!

我2019年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社保局却以身份证与档案不一致为借口,隐瞒1998号文件、区别对待,2019至2021年我多次申请退休均被无理拒绝,还伪造我的退休申请书,又出具虚假的1988-2004年未缴费证明!更离谱的是,中院审理此案时,将社保局这些伪造、虚假的关键证据,未在法庭出示,也未让我进行陈述、质证和辩护,直接作为定案依据,这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该证据根本不具备定案效力!

中院以“司法权不代替行政权”驳回诉求,省高院不仅认同该错误理由,还以再审申请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为由驳回,放任行政机关乱作为、中院程序违法,充当保护伞,完全未履行纠错职责!

我强烈要求:一、将2008年补缴的2005-2008年社保费全额录入对应年份账户,杜绝违规冲抵;二、依法审查社保局伪造退休申请书、出具虚假证明的违法行为;三、按2019年法定退休年龄,为我重新核算社保退休待遇,补发2019年至2022年1月的退休工资;四、彻查原审法院程序违法问题,依法纠正错误判决,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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