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平昌县作为川东北欠发达县域,长期面临经济基础薄弱、财政自给能力不足的发展难题,县域经济发展高度依赖中央转移支付与上级财政补贴。这一现实困境不仅制约着地方发展动能,更让各级治理主体陷入“权责失衡、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履职困境,形成了从县级部门到村级组织的治理难题。
平昌县财政局堪称平昌“第一难局”。作为平昌县财政的“总管家”,其面临的核心矛盾是巨额债务与刚性支出的双重挤压。截至2024年末,据官方公布的数据,平昌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已达199.02亿元,虽处于省定限额之内。在全省县域经济排名中,平昌长期处于下游梯队,2023年GDP官方公布的数据仅180.26亿元,直至2024年才突破200亿元大关 。有限的财政收入既要优先保障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等“三保”底线,又要统筹推进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还要挤出资金化解历史债务与兑现历欠民生资金。这种“保运转、防风险、促发展”的三重压力,让财政局在债务平衡与发展投入之间步履维艰,成为县域治理中压力最集中的部门。
农业局与水利局的困境,折射出农业大县的发展之殇。平昌作为传统农业县,粮食总产量常年稳定在40万吨以上,农业是平昌县稳定的根本支撑,更是响应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核心阵地 。农业与水利唇齿相依,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稳产增产、特色产业发展等都离不开水利设施的坚实保障,而水利设施的提质改造又需巨额资金投入。然而,财政赤紧的现实让“水利先行”成为奢望:许多惠民水利项目因资金缺口无法落地,即便争取到上级立项的项目,也因工程款支付滞后陷入“无人愿接”的尴尬境地,“做了收不到钱”已成为当地包工头的普遍共识。这种资金短缺的困境,让农业局在推进“天府粮仓”建设、发展特色种养产业时力不从心,也让水利局在完善灌溉体系、防范水旱灾害时难以施展,严重制约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推进步伐。
平昌乡镇一级领导则更深陷“无钱无权”的治理困境。按照辖区管理原则,乡镇是民生服务、社会维稳的直接责任主体,群众的各类诉求、矛盾纠纷都需要乡镇干部一线回应、现场处置。但现实是,平昌乡镇普遍缺乏自主财政收入,运转全靠上级财政划拨,乡镇干部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往往“有心办事、无钱落实”——无论是道路维修、环境整治等民生实事,还是矛盾调解中的补偿诉求,最终解决方案都绕不开“资金”二字,而乡镇既无造钱之能,也无拍板之权。这种“有责无权、有求无应”的现实,逐渐透支了群众对乡镇政府的信任。
而我们的村委会则处于治理链条的“最末端”,承受着“无权无钱却事事兜底”的极致压力。作为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村委会承担着政策宣传、民情收集、矛盾化解、考核迎检等多重任务,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最终都要落到村干部身上。然而,村级组织既无独立财权,也无行政执法权,运转经费主要依赖上级补助,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庄甚至难以保障基本办公开支 。村干部作为非公职人员,却要面对常态化的考核督查、繁杂的行政事务和琐碎的村民矛盾,不少人陷入“劳心劳力又贴钱”的困境。这种“责任无限、权力有限、保障不足”的现状,不仅挫伤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让村委会干部在应对群众诉求时难以有效作为,在平昌是最无力薄弱环节。
但个人认为在灾害面前平昌县应急管理局的履职存在还是明显不足,应急管理部门承担着抢险救灾、隐患排查、安全保障的核心使命,理应成为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排头兵",然而在平昌却遭遇"应急能力薄弱"的困境。该局经常组织下乡考核、隐患排查等活动,对乡镇、村社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督导频繁,但当灾害隐患真正来临时,却难以发挥"救急"的实际效能。以岳家镇某村道路塌方事件为例,塌方路段下方有村民居住,不仅严重影响村民出行安全,还潜藏着引发次生灾害的风险。灾情发生后虽已按规定上报,但问题被搁置数月未能解决,直至县政府领导关注后才有所推进。但根本问题目前仍在于资金责任主体尚不明确。
但最难的结果还是我们农民承担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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