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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区委:政府:
广安区北辰办事处对广安区香江国际小区步行街改变使用性质,为什么不惜一切在寒冷深更之夜敲门入户签字?香江国际小区业主居住户约1400户业主,租房居民及商铺商家共计1500户左右。是一个蜜集居住点。就为一个步行街改变使用性质,不顾一切的挣一个面子工程?每夜三个小组(原物管会,社区网格员,物业公司)齐上阵敲门入户签字。说什么改造步行街,解决停车困难,消防通道方便。等一系列问题。请相关部门现场核实是不是存在安全隐患?(至于摆摊设点),本应是执法部门,办事处,社区职责范围之内的问题,为什么说弄一个黑化步行街改变使用性质是能够解决停车困难,解决消防隐患?这种自欺欺人的说法,能否符合现场核实问题?目前该步行街在广安区相关部门补烂修复后,目前现场一切完好无损。为什么有些人利用渠江北路改造项目,搭顺风车?其背后是不是存在什么面子工程或者是业绩上晋升职务创造业绩?
广安区香江国际小区步行街其使用性质是:在开发商移交给香江国际小区业主委员会时,原始初期定性为步行街。供香江国际小区(渠滨街2号,渠滨1号)共同维权行为的步行街,供两个小区业主出行,休闲,购物,老人,小孩的主要出入通道,为什么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领导多次要香江国际小区业主签字?改变使用性质?香江国际小区目前在家均是老人,小孩,弱势群体居多?对于步行街改变使用性质,这些老人,小孩文化水平,理解能力,辨别能力均存在很多困惑?他们利用这些弱势群体的缺陷,上门签字,并且有上门人帮签字画押?其用意何在?
根据民法典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如果是改变使用性质,必须要经小区业主(房屋执证人)签字画押及相应的面积比例才能符合国家规定程序。不是叫几个人上门帮签字或者是照相,或者是打个电话录个音就算表决同意?签字过程中是否存在不真实性,有很多不为人知的问题?是否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见光?(开箱唱票验票或者是鉴定笔迹,将录音扩大播放等措施公示)?不要为点业绩,反失民意。请广安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实,这条步行街改变使用性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程序?或者是业绩及面子工程?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该香江国际小区步行街段黑化:1:不能改变使用性质,不能毁掉绿化树,树池。2:更不能改变步行街改变为停车位。(或者是充电桩)。3:步行街两端头必须设置障碍物禁止车辆入内。(造成人,车混流)。4:能否增设休闲座椅。5:两个小区中间必须要强制性划界隔离,互不干涉侵犯。(各小区的使用性质由各小区业主大会,业主签字认可,方能定案)。这个鉴定回复,本不该广安区北辰办事处回复。应该是由上一级领导核实监督检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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