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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只“生”不管 后患无穷[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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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2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不管 后患无穷
如果一位母亲把孩子生下来,就不管,让其自生自灭,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要么夭折,要么就不成才。
当前,城市里面那些老旧小区,正在争先恐后地加装电梯。这是党和政府,为了把改革开放的红利惠及黎民百姓的重要举措;是为了改善民生,提高老百姓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标的具体行动;也是为了搞活经济扩大内需的有力措施。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就好比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党和政府为了提高大众的生活质量,把他“生”下来了。如果放任不管,让其自生自灭,发展下去,就会有违政府的初衷了。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在政府补贴下,由居民自主决定、自筹部分资金加装的,加装后由居民自主管理。电梯的使用,初期,应该是没问题的,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就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一般小问题,有每年的维修费3000元解决,其费用,随着平时的电梯耗费,就由乘坐者承担了;可是,一旦出了大问题,超过了维修费用的使用范畴,那就麻烦了。到时候谁来收费?按什么标准收费?多久才把费收得起来?都没有定论。现在的小区部分居民,说分钱,跑得比谁都快,可要叫他把钱拿出来,那就有点难了哟,他拒交钱的理由多的是,要把他说服,直到他交出钱来,这个时间就难得说了;小区里面人多的是,可要找这个愿意出来收钱,并且还能说服拒交者的人,就相当难了。可电梯坏了,“瘫痪”在那里,需要及时修理呀,这些难题,怎么解决呢?让电梯就此“夭折”吗?这不是政府的初衷,更不是参与加装电梯的业主所希望的。
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必须尽快出台相关条例,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后期管理,规范起来,提上议事日程,让市民有章可循,让基层干部有说服市民的依据。否则,再过几年,凡是加装了电梯的小区,都会因电梯的大修而烦恼,都会因电梯的大修而争论不休。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手段,就是储备大修基金,储备大修基金的希望就是政府出台相关条例。期盼,期盼《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期管理条例》尽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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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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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6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电梯增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只“生”不管、后患无穷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1.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202511月我省出台了地方法规《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满足房屋结构、消防等相关安全要求,不得降低既有住宅安全水平和消防要求,并明确电梯管理单位和电梯安全运行经费来源。第二十三条明确“电梯的所有权人依法承担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应义务,依法或者依约定确定电梯管理单位。受托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履行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电梯管理单位对电梯使用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电梯实行委托管理的,委托方应当督促受托方履行电梯管理单位安全管理义务”;
   2.为切实加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专项管理,2026年1月省住建厅印发相关文件,再次明确增设电梯归本单元相关业主共有,业主应协商确定运维方案,明确资金分摊、维保单位等事项,费用也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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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7 08: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2-9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住建 发表于 2026-2-6 16:05
尊敬的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电梯增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只“生”不管 ...

感谢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回复。本人对此回复非常满意。“增设电梯归本单元相关业主共有,业主应协商确定运维方案,明确资金分摊、维保单位等事项,费用也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这些方向性的政策,非常好,也非常切合实际。不过,这只是大方向,没有细化,下面在执行过程中有难度。比如大修资金的分摊问题,有的说该按楼层系数分摊,有的说该按参与户数平均分摊,而且都各有各的理由,很难把握。笔者建议:与其这样闹腾,不如有关部门作出刚性规定:政府补贴部分,30%——40%留作大修基金。

 楼主| 发表于 2026-2-9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必须考虑将来的大修问题,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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