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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顺庆区人民法院必须受理我依法起诉仁和物业公司非法砍树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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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3年修改后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上周(22号)我去顺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交诉状和证据,起诉物业公司非法砍伐我住房窗边的一棵长得枝繁叶茂的大树(我买房时看重的风景树,该房租客曾对我说过该树使该房风景很美),严重侵犯了我的用益物权、环境权益,也侵犯了小区业主们的合法权益。虽然我的起诉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必须受理的条件,但竟然被立案庭1号窗口的男工作人员口头告知不能受理。我要求他:应当受理!若不受理,就给我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他说7天内电话通知我。但是,我至今未收到通知。会不会是物业公司赠送了“锦旗”之类行动碍事?法官、法院必须带头守法,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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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6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依法履职!

 楼主| 发表于 2026-5-7 18: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交了诉状,迄今已过七个工作日,但是,我还未收到法院受理起诉的裁定书或口头通知。法官应该模范守法,不能把法律当自己玩弄的橡皮泥!

 楼主| 发表于 2026-5-7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确适用法律,处理此案立案问题,有那么难吗?

 楼主| 发表于 2026-5-8 22: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民法典1165条,仁和物业公司应当对我承担非法砍树的过错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楼主| 发表于 2026-5-8 22: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学顺庆区人民法院龙小兵法官公正高效行使司法权力,依法及时保障人权!

 楼主| 发表于 2026-5-10 1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公职人员行使权力明显违背公众的常情常理,而且不听从正确劝导,及时改正,这样的公职人员不是蠢,就是坏。例如,顺庆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原庭长(已被免庭长)段萍,她该被判刑。

 楼主| 发表于 2026-5-10 20: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在立案环节就给公众留下不公正行使权力的坏印象!

 楼主| 发表于 2026-5-10 20: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法院审判权是为人民主持公道的,不是用来谋取不正当私利的。

 楼主| 发表于 2026-5-10 22: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政之道,从政之德:廉洁奉公是首要的,以权谋私是可耻的。

 楼主| 发表于 2026-5-10 22: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帝内经》言“无道行私,必得夭殃”

 楼主| 发表于 2026-5-11 08: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职人员行使权力,一定要既刚毅坚守正义,又谦逊听取意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使命担当。

 楼主| 发表于 2026-5-11 09: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他说不受理,若仅是法律认识差异问题,而非利益权衡不当偏向的问题,则情有可原。但是,这么多天了,竟然还未回复我!如此依法办案?

 楼主| 发表于 2026-5-11 09: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定不移紧跟党中央,依法抑恶扬善,扶正祛邪,促进和谐!正义绝不向邪恶让步!

 楼主| 发表于 2026-5-11 14: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接到顺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电话,工作人员解释之前给我打电话,未接通。于是,我翻看手机来电话号码,确实是该号码两次来电话,我未接到。所以,如此看来,目前不存在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办理我该案的过程中失职。

 楼主| 发表于 2026-5-12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区居委会、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对小区公共事务的指导,都有所失职。若依法积极公正履职,该小区就不会被“服务”得这么差。

 楼主| 发表于 2026-5-12 19: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社区安宁”“协调解决物业纠纷”,我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居委会这些职责,我未感觉到世纪天骄小区所在地居委会依法公正履行职责,积极调处现驻小区物业公司非法砍我窗边大树之侵权责任纠纷。我感觉伍家垭社区居委会是偏袒现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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