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 “乐山市市中区时代青江二期 6 栋楼下北门左侧龙虾店油烟污染、未开启油烟净化器、多次投诉未解决”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现场核查及处置情况
经查,涉事店铺位于时代青江二期北门左侧,主营龙虾卤制加工,以外卖经营为主、无堂食。针对您反映的油烟扰民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核实:该店原有油烟净化器净化效果不佳,存在油烟扰民隐患。为彻底整改问题,店家已于2026年5月24日更换全新合规油烟净化器,该设备持有正规产品合格证,符合餐饮油烟治理相关标准,目前设备已正常投入使用,店铺作业期间均全程开启设备,排烟管道规范接入公共烟道。
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向店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餐饮油烟防治相关规定,并依法责令其规范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经营期间必须全程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二是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洗维护,建立完善清洗台账,留存运维记录,常态化保障设备良好运行状态,减少对周边住户影响。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常态化开展点位“回头看”工作,重点加大就餐经营高峰时段巡查频次,严格核查店铺油烟净化器使用、设备清洗维护、台账登记及烟道运行情况。对未按规定使用净化设备、运维不到位、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切实保障周边居民良好居住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乐山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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