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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实名举报凉山州社保局稽核科行政不作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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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3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名举报凉山州社保局稽核科行政不作为
在查询个人税务APP历年工资收入和纳税总额时,我们11位退休职工发现,原工作单位西昌航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水泥)从2007年到2026年期间,采取人为调低缴费基数方式,未足额向社保机关缴纳员工的社保费用,由此造成我们社保个人账户金额减少、退休待遇减少的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6年3月4日,我们10位退休职工以书面方式正式向凉山州社保局稽核科(以下简称稽核科)提出稽核西昌航天水泥社保缴费情况的投诉。2026年3月27日和2026年4月8日,我们两次前往稽核科办公室催促其履行法定稽核职责,2026年4月20日,再次以电话方式催促稽核科履职。2026年5月12日下午,稽核科组织被投诉人航天水泥及投诉人座谈。
航天水泥表示愿意就投诉事项进行和解,具体和解决方案在7天内制订完成,然后根据和解方案与投诉人进行具体商议或对话。但截止2026年5月20日,被投诉企业未制定和解方案,也未曾与投诉人有任何电话联系,显示了被投诉人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机关的蔑视。
此次调解可充分证明以下事实:1、被投诉对象清楚地知晓其自身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否则,不可能与原员工进行和解处理。2、稽核科拒绝履行稽核职责,极力促成违法企业与劳动者的和解,存在行政行为不当,很大可能与对被投诉企业过去几十年的违法行为采取纵容有直接关系。在这次投诉及座谈过程中,依然无视违法行为的存在,企图采用和解方式掩盖被投诉人的违法行为,严重背离了社保征收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责,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稽核科在2026年5月12日调解会及投诉人5月20日电话询问中均明确回应——不出具书面答复,我们坚决不接受稽核科的这一态度,因为,此种态度和行为严重剥夺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合法权利,损害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权利。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政管理规范要求,针对以上情况,我们11位退休职工有以下意见需要公开表达:
第一,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社保征收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对征收单位足额缴纳情况进行稽核,发现存在未足额缴纳情况时,应启动稽核工作。稽核科以我们11位退休职工退休为由拒绝启动稽核,这一做法于法无据。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的稽核不存在时效的限制,劳动者在发现其社保遭受企业不法损害时,具有随时要求社保征收单位对在职期间缴费情况进行稽核的合法权利。
第二,稽核科在处理此次投诉过程中其行政行为不符合规范。理由:退休员工提出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投诉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投诉不存在时效要求,只要提出初步证据指向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事实,作为社保征收机关就有法定责任和义务对其投诉启动稽核工作。在未稽核违法事实存在与否、未稽核对劳动者造成具体损害金额多少的情况下,不能直接跳过稽核这一程序,擅自以退休为由拒绝履行法定稽核职责,并作出不予补缴的口头回应,这一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
第三,根据行政管理履职规定,稽核科应出具书面回复,拒绝出具书面回复的行为涉嫌行政管理违规,我们将保留向四川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权利。
第四,稽核科在麻辣社区的网络回复不能成为正式回复,需要出具正式的书面答复且需要加盖公章。因为正式公文回复才能够成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合法依据。在麻辣社区的回复中出现的“补缴”与本次投诉的“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属于两个不同概念,请勿混为一谈。“补缴”属于个体自主意愿,而“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属于对征收机关行政履职的纠错性投诉,明确指向企业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或征收机关可能存在行政履职不到位。
第五,航天水泥从2007年至2026年期间,长期采用人为设定缴费基数方式以达到少缴社会保险的不法目的,在这么长时间内,不相信凉山州社保局对此不知情,那么此种损害员工利益,危害国家社保制度运行的行为,为什么能够得以长期存在?在我们10位退休职工提供初步证据指向存在未足额缴纳情况时,稽核科采取拖延、阻止等手段拒绝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责,是否存在不法利益的输送或存在利益共同体?为获取非法利益,企业十年如一日地实施违法行为,损害的是员工的利益、社会的利益,将法律法规尊严置于何地?违法嚣张的底气何在?
第六,我们提供的初步证据中就包含了税务机关的纳税数据,因此,,只需要将税务机关的数据收集整理,即可查证是否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事实,并不需要如稽核科所言,向企业索要社保缴纳资料进行核查。我们可不可以认为这一说法就是一种推诿,就是对我们劳动者的一种忽悠,稽核科拒绝履行其稽核职责,我们只能认为这是行政部门的不作为,是惰政和懒政。拒绝履行职责就如此理直气壮?民生就如此不屑一顾?渎职就无人理会?
第七,在此情况下,投诉人不得不向网络求助。首先,明确敦促稽核科履行职责,依法处理投诉。其次,敦促四川省社会保险厅对本次投诉予以行政复议。再次,针对从2026年3月4日至今的行政不作为情形,敦促凉山州纪委、监委启动问责调查,就相关人员的一系列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彰显国家法律法规尊严!
本文作者:杨 周
手机:13908152393
2026年5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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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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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8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麻辣论坛反映的关于实名举报凉山州社保局稽核科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已收悉。经凉山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1.您的主要诉求:要求凉山州社保局稽核科依法处理您前期提交的投诉。2.调查核实情况:截至今年3月您到我局稽核科反映问题时,您所提供名单中9名西昌航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包括您本人)均已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并非您在诉求中所述11人。根据您提出的诉求,我局稽核科当时已当面向您作出解释,您所诉主要是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问题,若用人单位基数申报确存在问题,整改属社保费补缴范畴。按照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规定,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不在补缴范围内。若西昌航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确实未按照你们的实际工资基数缴纳社保费,影响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你们可以按照《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一条第五项规定,通过司法诉讼途径依法向西昌航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主张赔偿损失。同时针对你们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约谈了西昌航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告知公司有关政策规定,督促公司依法履行法定义务。2026年4月25日,您已就同类问题在麻辣社区发帖,当时已就有关规定和处理意见再次向您做出明确答复。2026年5月12日,征得您同意后,州社保局稽核科组织您及另外2名投诉职工代表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见面协商,西昌航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研判后,表示愿对相关人员给予赔偿。您与另外2名投诉职工代表也表示愿意与企业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公司最新反馈情况,正在制定相关方案,具体补偿方案制定完成后,公司将与你们就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协商。3.调查处理意见:退休领待人员不能办理社保费补缴并重算退休待遇,你们可以向西昌航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主张赔偿损失。若双方最终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你们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相关情况和政策文件州社保局稽核科已当面向您作出详细解释,前期调查核实情况也已按相关规定作出回复,不存在不作为情形。相关情况已于2026年5月25日联系告知群众。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凉山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系电话:0834-3234269经办人员姓名:廖珂日期: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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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24 19: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种现象并非个案,可能是普遍现象,说明什么?太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损害,并非是法律和制度的缺乏,而是人为制造这种现象,投诉无门背后,是违法者的狞笑和受害人的哭泣!是对正义的背叛!还要纵容此种情形的继续?

 楼主| 发表于 2026-5-24 19: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征收单位履职不到位,才会让违法企业嚣张地十年如一日地肆无忌惮地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害人投诉都被如此对待,是何居心?

 楼主| 发表于 2026-5-26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凉山州社保局稽核科拒绝履行稽核职责,不出具书面答复——的行为不可接受,严重背离了社保征收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责,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26-5-26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大数据联网的今天,劳动者的社保基数和个税申报就是社保稽核最可靠的依据。因此,对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的企业进行稽核是非常容易做到的事情,社保稽核单位拒绝法定稽核职责,很明显,并非是难查,只不过是查不的查的问题,拒绝稽核只能是出于不可言说的原因而有意对违法企业的纵容和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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