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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
中共巴中市纪检委,监委: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举报人:伏述琼,女,汉族,初识字,务农,公民身份证号:513027*********3849,住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大寨社区337号,电话:190********5309。
被举报人:陈军,男,汉族,高中文化,现年64岁,(自称南江县建设局纪委干部,市纪委干部),住四川省南江县仁和镇人,现就巴中市巴州区川据团四楼经营龙坤茶楼,电话:183****9211。
举报请求:
一、举报请求国家相关部门严查陈军冒充国家纪检公职人员在巴中市辖区盘踞多年,涉嫌诈骗多起,骗给别人找工作,调工作,升职位,骗财骗色多名女性等资金数额巨大。
二,举报请求国家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陈军涉嫌诈骗我微信转帐及现金共计:50470元,如数依法追回。
事实与理由:
我于2020年3月在云南打工巴中创业,为了照顾孩子读书,离异单身,在巴中老城草坝街中段六品茶楼开茶楼,偶然遇到陈军来喝茶认识,他说他也是单身,在巴中市纪委工作,(正县级干部),故称他在巴中各个单位人际关系,包扩市委,政府,省委关系非常好,我想找个依靠,当时就被他诱惑,欺骗得到我的信任,说什么他还在干工程,未结帐,二百多工人给他干活,工人要生活费为由,我也是想找一个依靠,就与他认识了,还多次在巴中老城中汕大厦金府宾馆开房(监控记录,录音为证,住宿登记微信付款可查),还强行奈在我租房巴四小隔壁不走,强行闯入我家不走,还多次打伤我,强行还与我发生两性关系,当时我为了名声,没有报案,可恶的是我与他交往一年多以来,有三次故意花言巧语喝酒将我灌醉,把我银行卡偷走,趁着酒醉要了取款密码,在中城街工商银行取款机上取钱,(取款机旁监控可查),取出现金和我微信转帐和我给他的现金共计:50470元整。
于2022年,在我与陈军接触近两年多时间以来,当时我也想成个家,孩子小,想找个依靠,我才深刻祥细了解他,得知他到处骗钱,冒充自己在巴中市纪委工作,给别人孩子安排工作,调工作,升职,协调工程,骗取多名女性骗财骗色,我就是其中一个,前几年,我孩子小,他多次暴打和威胁我,我一女性胆小害怕,他说我要把此事讲出去,他要杀我全家人,今天孩子也大了,我就鼓是勇气,冒着生命危险,向国家相关部门实名将陈军犯罪事实一一举报。
综上所述,事实请楚,证据确实,为了维护妇女儿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之相关规定,今天我依法实名举报到巴中市纪委,监察委,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将陈军涉嫌诈骗的多起犯罪事实,如实调查,依法依规给予法律制裁。
特此举报
本人郑重承诺:上述举报陈军所犯罪事实,若有虚假,我优述琼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实名举报人:伏述琼
2026年5月31日
附:后相关证据及当时打伤影像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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