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一家民营企业从2024年1月开始就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金了,其实公司早就按月从工资里扣除了员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保部分,但却一直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相当于本该进入社保账户的钱,进了企业自己的口袋。
更让员工想不通的是,大家反映到当地社保局之后,迟迟看不到整改动作,传言社保局既不催缴也不跟进,甚至暗示“不管”。难道给员工缴纳社保这件事,全凭企业自愿?企业说停就停,还能私自截留员工已经被扣走的个人缴费部分?
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也就是说,给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是想停就能停的;企业扣除员工工资里的个人缴费部分,就必须足额上缴社保账户,私自截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这件事里,监管部门的缺位才是最让员工寒心的。本该承担社保征缴监管职责的社保部门,对企业欠缴社保的行为不闻不问,相当于放任企业侵害员工合法权益。员工的社保待遇断缴会影响医保报销、购房购车资格、未来养老待遇,截留个人缴费更是直接侵占了员工的个人财产,这样的违法行为岂能无人监管?
我们呼吁巴中市巴州区相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督促凡是欠缴的涉事企业补足欠缴的社保费用,退还违规截留的员工个人资金,同时追究相关企业的违法责任;也希望当地社保部门反思自身监管职责,为什么该管的事情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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