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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
您好!本人实名举报一起今日发生在广安区的危险压实线变道交通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完整说明如下:
事发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3 日 12 时 23 分许,事发地点位于广安区金安大道 120 号交叉路口。涉事车辆行驶至该路口时,无视路口白色实线禁止变道标识,未提前变更车道、未观察周边车辆通行状况,在路口内强行压实线切入右转专用车道。
当时我正驾驶车辆在右转车道内依规正常等候、准备右转,涉事车辆突然近距离切入,两车间距极近,险些发生车辆剐蹭事故。危急时刻,依靠车辆自带主动刹车安全系统及时制动,才避免了两车相撞,未造成车辆受损、人员受伤,但该危险驾驶行为严重干扰路口正常通行秩序,存在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路口实线区域本就严禁临时变道,涉事驾驶员漠视交通规则、不顾周边车辆安全随意穿插变道,极易引发追尾、刮擦甚至更为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过往群众出行带来安全威胁。现恳请贵单位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录像,核实本次违法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涉事车辆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规范路口行车秩序,维护道路通行安全。
附件同步附上现场行照片佐证,麻烦交警同志核查处理,辛苦各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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