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通知》执行节点及给予2026届在绵高校应届毕业生补充登记通道的建议
尊敬的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系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6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现于绵阳市辖区内单位就职,并已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针对《绵阳市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执行情况,结合政策初衷与实操中暴露的矛盾,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 申请参照2024届先例,设立2026届“补充登记”窗口期
《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在绵高校毕业生需在6月30日前完成个人账户设立及信息登记”。然而,2026届作为该政策“试行两年”(2024.8.23-2026.8.22)的 末班车,面临与2024届相似的政策衔接困境。
回溯2024届执行情况,贵中心曾在《通知》第六条第(三)点中,针对政策发布时间晚于登记截止时间的客观事实,设立了“2024年11月30日前补充登记”的救济渠道。尽管2026届不存在“政策晚发”问题,但 6月恰逢毕业生答辩、离校、求职的关键期,政策信息难以有效触达。且多数企事业单位集中于7月办理新员工入职及社保/公积金起缴手续,导致大量6月30日前尚未入职的应届毕业生客观上无法完成登记。
鉴于此,恳请贵中心参照2024届《通知》第六条第(三)点之精神,考虑到应届毕业生就业周期的实际情况, 给予2026届在绵高校应届毕业生一次补充登记机会,建议将补充登记截止时间设定为2026年11月30日,与2024届补登期限保持一致。
二、 建议修正“在绵”与“非在绵”毕业生的登记时间不对称问题
现行政策规定,“在绵高校”毕业生登记截止日为6月30日,而“非在绵高校来绵落户”毕业生截止日为9月30日。此设置逻辑上存在悖论:在绵就读的毕业生本应是“留绵”的重点群体,却面临最紧迫的时间限制;而需要额外办理户籍迁移的外地毕业生反而享有更长的准备期。建议自2027届起,统一将两类群体的登记截止时间调整为9月30日,以体现政策公平性与包容性。
三、 建议完善政策宣传下沉机制
贵中心曾于2024年10月在回复网民“何先生”时表示,政策主要针对“在校未毕业前”进行引导。但据观察,政策宣传主要依赖“绵阳发布”“绵阳公积金”等社会化媒体公众号,未能有效嵌入高校学工系统、就业指导中心等官方渠道。导致大量在校生于离校前对此项福利政策毫不知情。建议贵中心联合市教委及各在绵高校,将此类惠才政策纳入毕业生就业指导必修课或官方通知范畴,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综上,恳请贵中心审慎研究:
- 特事特办,参照2024届先例,开放2026届在绵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补充登记通道(建议延至2026年11月30日);
- 优化规则,自2027届起,统一在绵与非在绵高校毕业生的登记截止时间;
- 强化宣贯,建立与高校常态化的政策宣传联动机制。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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