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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南充市房管局:顺庆优品道珑玺湾物业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未经过业委会及业主大会同意违规硬化小区绿化安装垃圾亭,要求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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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8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南充市房管局领导及工作同志:顺庆优品道珑玺湾物业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未经过业委会及业主大会同意违规硬化小区绿化安装垃圾亭,严重违规,要求恢复原状。
      《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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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9 09: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7-29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第50条说的不是你反映的事情。
发表于 2026-7-30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你找物业问题换个方式,这个是相应相关单位要求规范化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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