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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致平昌县民政局韩局长的一封信[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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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韩局长:

您好!

2025年起,巴中市统一执行农村低保每月620元的保障标准,这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守住民生底线的重要民生政策,惠及全县众多农村弱势群体。

但长期扎根农村、观察基层民生现状,我发现一个普遍且令人困惑的现象:政策标准为620元/月,而我县绝大多数农村低保群众,实际到手补助仅有100元、200元、300元左右,与市级统一保障标准差距悬殊。为弄清政策计算依据,我曾专程到县民政局咨询学习,窗口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我解读了低保核算、收入认定、补差发放等相关政策。虽对制度条文有了基本了解,但结合平昌农村真实生活现状、老人实际生存困境,我心中仍存有诸多实实在在的疑惑,特此公开向您请教、反映基层真实问题,恳请领导予以重视、解答与优化。

一、关于农村务农收入核算的合理性疑问

在我县广大农村,大量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夫妻,早已丧失外出务工的体力与条件,无法通过打工增收,唯一的生活来源仅靠在家种地维持生计。

众所周知,当前农村传统种植模式下,种子、化肥、农药、灌溉、人工务工等生产成本逐年上涨,普通农户全年种地收益除去各项开支,基本无利润,多数年份甚至亏本经营,根本无法产生有效可支配收入。

这类高龄农村老人,大多仅有一至两名女儿,且均远嫁外地农村,婆家经济条件普遍普通,自身养家糊口压力巨大,一年到头能接济年迈父母的赡养费,常常不足一两千元,根本无法支撑两位老人全年衣食、医药、日常开支。

但在低保收入核算工作中,基层普遍存在只核算种地毛收入、不扣除任何生产经营成本的情况,将虚高的农业毛收入计入老人家庭收入,直接拉低低保补助金额,导致两位高龄困难老人合计低保仅有三百余元。

在此我想诚恳请教韩局长:民政低保收入核算,是否应当严格遵循“纯收入核算”原则?种地本是高龄老人无奈的糊口方式,而非增收渠道,不计成本、只算毛收入的核算方式,是否违背低保精准救助、据实兜底的初衷?是否造成了真实困难老人被“高估收入、低发补助”的不公现象?

二、关于子女赡养认定与拒不赡养的现实问题

按照民政救助政策:子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两倍,视为无赡养能力,可不计赡养费;子女具备经济条件,则需核算赡养费计入老人家庭收入。但在农村落地执行中,赡养认定依然存在极大的模糊地带与治理漏洞。

农村老人面临两种极端困境:一是子女本身家境贫寒、负债养家、自顾不暇,客观上无能力赡养老人,有心无力、无从接济;二是部分子女完全具备赡养条件,却主观恶意拒不赡养,对年迈父母分文不给、置之不理。

最值得深思的是:无能力赡养的穷苦家庭被严格核算、从严扣减补助;有能力却拒不赡养的子女,却几乎没有对应的惩戒约束。

我村就有真实典型案例:本村一位老人,儿子长期在国外务工,乡镇自有房产,经济条件远超普通村民,完全具备充足赡养能力。但因母子家庭矛盾,子女常年对老人不闻不问、分文不付,彻底拒绝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当年该村低保评议时,我也向村提出质疑意见:赡养是法定责任,不能由政府无限兜底,此类有能力拒不赡养的情况,应当引导老人走法律诉讼、强制执行,倒逼子女尽孝担责,坚决不能纵容歪风邪气。

但后续因全县县委导抽查入户检查工作,县委张书记入户走访后,当时看到的情况确时有点具体,最后镇村两级将该老人低保调整至当时最高标准,以政府全额兜底的方式了结此事。

对此我深感困惑:此类子女有钱不养、政府买单兜底的处理方式,虽然暂时解决了老人生活难题,但却变相纵容了子女逃避法定赡养义务。长此以往,若人人效仿、户户攀比,有能力的子女都以家庭矛盾、个人纠纷为由拒绝养老,全部困难都甩给政府低保兜底,不仅加重财政负担,更会败坏乡村孝道风气、冲击社会公序良俗。

恳请韩局长答疑解惑:针对子女有赡养能力、恶意拒不赡养老人的群体,我县民政部门是否有专项处置机制?能否联动司法、乡镇、村委,依法追责、强制执行赡养义务?而非一味依靠低保托底,让守法尽孝者吃亏、不孝冷漠者受益。

三、关于辩别懒汉闲人、精准杜绝救助资源浪费的诉求

在低保动态核查与日常申报中,农村还存在一类争议人群:部分中青年村民,身体健全、四肢健康、具备完全劳动能力,无大病、无残疾、无养老负担,却长期好逸恶劳、好吃懒做,不愿务工、不愿种地、不愿勤劳致富,一心依赖政策救助。

这类人员并非生活所困,而是主观惰性致贫,根本不具备低保救助的核心条件,却屡屡挤占有限的低保名额与民生资源。我们村目前就有位这样的人,才五十多岁而己,懒得让人啼笑皆非。

在此恳请韩局长解答:我县民政系统在低保审核、入户核查、年度动态清退工作中,有哪些具体甄别标准与刚性约束措施?如何做到真困难真保障、假困难零纳入,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杜绝懒人占保、人情保、关系保,把有限的民生资金精准用到高龄、重病、无依靠的真正特困群众身上。

低保是民生底线、民心工程,每一分救助资金都关乎困难群众的冷暖,关乎民政政策的公信力,关乎基层社会的公平正义。

以上所有问题,均为我长期扎根乡村、亲眼所见、亲身经历的真实基层现状,无夸大、无虚构、无偏见。衷心恳请韩局长结合平昌农村实际民情,优化农业收入核算标准、完善赡养追责机制。

盼予正式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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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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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26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平昌民政工作的关心、监督与宝贵建言。现就有关政策与工作情况逐一回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务农收入核算问题
     您反映的“只核算种地毛收入、不扣除生产成本”的情况,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我省低保审核确认相关规定,家庭收入核算应当遵循“纯收入”原则,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应按实际产量、市场价格扣除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械作业等必要生产成本后计入。
     针对基层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偏差,我局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每年组织镇(街道)民政经办人员和村(社区)民政协理员开展专项培训,明确农业纯收入核算口径和方法;二是建立复核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案启动收入复核,对因核算不实导致补助偏低的及时纠正。对于年满65周岁以上、主要依靠种地维持生计且缺乏其他收入来源的老年夫妻,在核算中将充分考虑其实际生产经营成本和劳动力状况,确保“据实兜底”。如您身边仍有此类个案,欢迎直接向我局社会救助股反映,我们将逐一核实、及时纠正。
      二、关于子女赡养认定与拒不赡养问题
      在赡养费核算方面,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子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的,视为无赡养能力,不计赡养费;子女具备赡养能力的,按规定核算赡养费计入老人家庭收入。对于子女客观上无赡养能力的贫困家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因“名义上有子女”而降低老人保障水平。
      对于您提到的“有能力却恶意拒不赡养”的情况,《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民政部门并非执法机关,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没有直接强制权,但我们一直在积极作为:一是主动告知与引导。在低保受理和核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向有赡养争议的当事人及其子女明确告知法定赡养义务,引导有赡养能力的子女主动履行责任。对拒不赡养的,明确告知老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并协助对接法律援助。二是部门联动机制。我局已与县司法局、各镇(街道)建立协作机制,对恶意弃养、拒不赡养的,由镇、村(社区)进行教育劝导;劝导无效的,支持老人通过诉讼追索赡养费,并由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援助。对经法院判决仍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并纳入失信惩戒。三是底线保障与正向引导并行。低保制度的核心功能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于确实无人赡养、生活无着的老人,政府必须履行兜底保障责任,这是社会文明的底线,但这绝不意味着纵容不孝行为。我们在保障老人基本生活的同时,始终坚持“子女有能力必须尽义务”的导向,对经核实子女有赡养能力却拒不履行的,在保障老人生活的前提下,积极联动相关部门追责,坚决不让“守法尽孝者吃亏、不孝冷漠者受益”。
      三、关于精准识别、杜绝“懒人保”问题
      您反映的“个别身体健全、有劳动能力却好逸恶劳、企图依赖低保”的现象,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在审核准入环节,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公示”全流程,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劳动能力等进行全面核查,借助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坚决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
      在动态管理环节,建立了年度核查与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复核。对因身体康复、就业增收、子女成年等导致家庭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办理退保;对群众反映的“人情保”“关系保”“懒人保”线索,逐一调查核实,查实一例、清退一例、追责一例。
      同时,我们注重“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对有劳动能力但就业意愿不足的低保对象,积极对接人社部门开展就业培训和岗位推荐,引导其通过劳动改善生活,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就业推荐的,按规定减发或停发低保金。
      低保工作连着民心、关乎公平,容不得半点马虎。您的每一条建议,我们都将认真研究、吸纳改进。民政工作离不开群众的监督与支持,我们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像您这样长期扎根基层、熟悉农村实情的同志,继续对平昌县社会救助工作建言献策、监督指正。您可拨打我局社会救助服务热线(0827-6332583)或前往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当面反映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个诉求,及时核查、及时回应、及时改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平昌民政工作的关心与付出!


                                                                                                                                             平昌县民政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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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2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情真意切
lkq

发表于 2026-8-12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8-2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养老问题越来越难,第一代独生子女面临诸多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重视。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6-8-27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养老问题已成为中国社会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难题。

2025优秀版主 2024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6-8-28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韩啊,公墓那个路太窄了啊,能加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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