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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做任何评价,只说事实,如果有回复说不属实,后续我就拿证据实锤。1.案情:乙欠甲货款甲乙都无异议,甲将货款的债权转让给我,我支付价款之后,甲又到法院起诉乙并跟乙达成分期还款给甲的调解协议,我发现后请求法院撤销甲乙达成的协议,需要将货款支付给我。4月份的案子,5月份开庭,现在还没出判决。
2.打法官/法官助理电话5230339想要咨询进展,工作时间平均打10次可能有1-2次有人接听,态度差。6月份电话打通回复是法官案子多正在审理中。7月份没打通。8月份打到法院总机要求转达,总机说联系一下给回复就没有下文。
3.立案就申请了保全,等到开庭现场法官说对方没有财产,把查控申请书退我了。开庭结束我强烈要求有无财产都应该保全,隔了十多天后才启动保全程序。
4.开庭结束三个多月,证据庭审的时候质证完毕,但是把我的证据原件收走不退(涉及虚假诉讼想报案,但是手里的证据被收走)。
5.我的诉讼请求中要求法院就虚假诉讼这一问题移送公安机关,法官说不属于判决事项,让我取消这个诉讼请求。庭审时我要求法院将涉嫌虚假诉讼的情况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忘记法官怎么回复的了,无果。
6.案子案情简单,法律也有明文规定,开庭后几个月时间依然无法出判决,如果法官按时间顺序出判决,那么现在该出几月份的案子的判决了?
如果是案情复杂,那么复杂在哪个地方,是否需要补充材料?
最后,另一个案子同样涉及债权转让,还涉及股权回购的商业纠纷,个人认为复杂的多,法官李某某7月11日开庭,双方后续都要补充证据(需要时间),7月27日出判决,即使判决结果不是那么满意,但是其办案的效率我还是要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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