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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拿什么催促你?成都12345——由一件维权事件引发的对于有关部门处理政务的效率和态度的质疑[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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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7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0日,本人遭遇了一起疑似被商家欺诈的事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头一天(即8.19)有人打电话联系我说要给孕期中的准宝妈送一份礼品,我当时有点疑惑,就问了是否为社区工作人员,对方给予了肯定的回复,因此没有过多怀疑,想着明天看看情况再说,就给了小区的地址。第二天所谓的“社区工作者”到了小区,把我叫出去,然后把礼品递给我后就开始推销了,说自己其实是第三方摄影工作室的推销人员,他们有几个团队,每天开着车在成都及周边地区活动,给宝妈送礼品,顺便推销摄影套餐。

      当时天气炎热,销售言辞天花乱坠,脑子一热就买了个198元的上门拍摄套餐,后来回家一看情况不对:所谓的原价2千多的套餐根本就没什么值钱的服务,且许多条款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后期消费将会存在许多临时加价的空间。我立即联系了推销员,跟她说明了我的退款意向,然而遭到了拒绝,于是我在8.21向市级12345投诉,说明了退款意向和这家公司的违规欺诈行为。

       然而不出所料,投诉以后进展极慢,一个多礼拜过去了仍然没有任何消息,一查发现青羊区市监局把投诉给延期了!(义愤填膺)我其实挺着急的,因为这些推销的人每天都在各处活动,如果不得到及时制止,还会有很多人会遇到类似的消费欺诈。按照消保法,购买的产品在未进行任何消费的前提下,消费者要求退款本身就是合理诉求,不存在单方面的霸王条约说不给退的。后来我自己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了这个问题,让那家摄影工作室把套餐款给退了。

       而反观成都12345这边,从投诉开始差不多两周后,事情才终于有了一点进展:青羊区市监局在12345平台给了回复,说是有联系我但联系不上,这种说辞实在令人无语至极,当天从早到晚未接到任何有关部门的电话,手机上也没有未接来电提示。我只能再反馈一次,要求上升处理,提交到省12345。然后搞笑的来了,两天前,我终于接到一个电话,说是青羊区市监局的,打电话过来的人应该是工作人员,但说话态度倦怠散漫,一副相当不耐烦的做派,我直接告诉她:多谢,但不需要你们帮忙了,我自己想办法解决了。然后,然后哈哈,她话都没说一句,直接把电话给我挂了!我当时无语到家了,真是服了!真是傲慢啊你们!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底气呢?问题解决不了,态度还如此倨傲······


       整体而言,最近两次的投诉过程(第一次是关于快递公司丢件的)表明,想通过成都12345渠道解决问题效率是相当低下的,基本一个问题反馈了,没有两周以上是不会回复的,具体问题在哪个环节卡住了不清楚。或许客服或平台把问题转给相关部门的速度不慢,但是架不住相关部门不重视不作为呀——两次反馈的问题,一次给到成都市邮政监管局,一次给到青羊区市监局,通过流水号查询进度的时候无一不是被有关部门延期处理了,专门要求的“加急”在他们眼里只是市民的例行口号,反正就是“你急我不急”。整个部门处理事务的链条都是不连贯的,优先级划分混乱。


       建议成都12345还是多向北京12345学习,那效率简直杠杠的,客服日常培训还是得抓起来,投诉后的反馈和考核还是正式点,有些部门似乎对差评已经免疫了,成了典型“老油条”型;相关部门接收到群众反馈时,只要是合理诉求,还是希望多重视一下,不然等你们给个反馈,黄花菜都凉了。

       以上,最近的维权事件让某深感投诉艰难,解决大众化问题最终竟然还得靠自己,多少对相关部门态度之敷衍效率之低下感到大失所望,所以特写此文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质疑,望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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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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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11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青羊区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已由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区市场监管局:1.留言人的主要诉求:协调退费 ; 2.调查核实情况:我局前期于8月21日收到留言人12345的诉求,工作人员于8月31日拨打留言人的预留电话,电话接通后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后通话中断,未能取得有效联系。随后工作人员向被诉商家了解情况,商家称近期确有消费者联系要求退费,正在协商中。 3.调查处理意见:我局对被诉商家开展了检查,未发现其存在虚假宣传等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问题;针对反映的“冒充社区工作人员”的情况,我局向社区进行了通报,并对商家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规范宣传行为,不得有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因商家反馈其于9月2日已进行了退费(退费198元),我局于9月2日多次联系留言人核实退费情况,均未取得联系;9月7日我局工作人员在14:00-16:10之间利用手机、座机等再次、多次拨打留言人的预留电话,仍无人接听。9月9日11点40我局工作人员联系留言人,和留言人沟通明确留言人已经收到商家退款198元,明确8月31日确实联系了留言人,留言人当时有事挂了电话,明确9月5日不是我局负责处理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与留言人进行了联系。以上情况留言人均已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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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7 09: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成年人,自己要为自己签的合同负责,自己要动脑壳。

 楼主| 发表于 2026-9-7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f414519 发表于 2026-9-7 09:45
你是成年人,自己要为自己签的合同负责,自己要动脑壳。

说得轻巧!不同性格的人总有不同针对你的杀猪盘哈哈~而且这也不涉及到合同问题,我没有进行任何消费,对方收了钱就不想退肯定是有问题的。当时天气炎热销售一通激情输出冲动消费也不奇怪吧?主要是考虑到本身需求+整体价格不贵,但这正是对方的切入点,后面仔细看了每条消费内容,发现原价根本不可能值2千多,而且后续存在许多可以挖坑的地方,我在网上已经看到有人因为类似事件被坑的了。不想更多人被欺诈反馈给相关部门也没问题吧?你自己没经历过这个事情,不代表以后不会经历其他事情,所以不要这么轻描淡写数落别人好伐?

发表于 2026-9-11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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