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87|评论: 7

[四川群众呼声] 参战伤残退役老兵刘军同志关于本人信访事项的补充申诉意见书

[复制链接]

军人是国家的脊梁,是保卫国家、维护民族尊严的最前线。军人用忠诚、热血与生命捍卫了国家的安全与尊严。
因此,军人是国家的骄傲,是值得人民敬仰和爱戴的英雄。军人的身份是非常珍贵的,他们不仅代表着国家安全和荣誉,更牵动了国家和人民的心弦。
2026年10月14日,参战伤残退役老兵刘军收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回复,关于刘军反映要求《按照法律要求请对参战伤残退役老兵刘军进行二次工作安置和解决住房问题的答复意见》。
刘军先生:您于2026年8月27日反映:其系伤残退役军人,要求进行二次安置,解决住房问题。我们于2026年9月8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
(一)关于二次安置的问题:您于1985年10月入伍,1991年12月退伍。1992年5月,原广安县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依据《广府退办[1992]安介字136号》文件,将您安置到广安县供销社工作。2000年4月,广安区前锋供销社进行改制,同年12月您与该社正式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并一次性领取安置费5066.67元,双方劳动关系已依法解除。
按照现行政策,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您已于1992年通过政府安置实现首次就业,后续因企业改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了经济补偿。因此,您提出重新安置工作的诉求,不符合政策规定。
关于再就业的问题,建议您前往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或万盛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与个人信息登记。上述机构将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提供具体的帮助与服务。
(二)关于解决住房问题:经核实,您属于因公八级残疾军人,在申请住房保障时,依法享有抚恤金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建议你向万盛街道办事处提出住房保障申请,由万盛街道办事处根据你实际情况提供具体的帮助与服务。
如您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职责,您可以在60日内向广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前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针对参战伤残退役老兵刘军的反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回复用「刘军先生」词明显不妥,这个称呼不够庄重、缺少优抚温度。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面向参战、伤残、立功老兵出具书面答复,按《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这一导向,用刘军同志或刘军老兵,参战伤残退役老兵刘军同志更妥当;《先生》不是不能用,但在优抚语境下偏社会化、弱化了军人身份尊崇。
个人简历:刘军,男,中共党员,1985年10月入伍,1991年12月退伍,曾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原成都军区某部,系对越参战、执行任务时因公致残(因公八级残疾军人)、荣立战功、火线入党的退役老兵。
20多年来,多次如实反映均无果。于2026年8月27日再次向相关单位如实反映要求进行二次安置、解决住房问题,贵局于2026年9月8日受理,并于2026年10月14日作出书面答复意见。本人已收悉。
首先,衷心感谢贵局对退役军人诉求的受理与核查。现就贵局答复意见,结合本人参战、因公伤残、立功受奖、火线入党的特殊贡献身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四川省相关优待帮扶政策,提出如下补充申诉意见,恳请贵局逐项核查、依法处置。
一、关于答复文书称谓与态度的意见
贵局答复以“刘军先生”相称,通篇语气偏冷硬、偏社会化,未能体现对参战伤残功臣的政治尊崇,与《退役军人保障法》确立的“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的导向不相适应。
(一)称谓应予纠正。
面向参战、因公伤残、立功受奖的退役军人群体,使用“刘军同志”“刘军老兵”或“参战伤残退役老兵刘军同志”,更能体现组织关怀与军人身份尊崇,符合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一贯提倡的称谓习惯。“先生”虽非不可用,但在优抚语境下弱化了对军人特殊贡献的尊重,建议重新出具正式答复时予以改正。
(二)答复应体现尊崇导向。
建议贵局在重新出具的书面答复中,如实载明本人参战、因公伤残、荣立战功、火线入党的身份事实,体现对为国奉献老兵的尊重,而非仅作一般性事务性答复。
二、关于二次安置与优先就业帮扶的意见
本人充分尊重贵局关于“1992年已首次安置、2000年因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事实认定。
应将诉求转化为政策框架内的优先就业帮扶。
《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参战退役军人、功臣模范、残疾退役军人享受全方位优先保障,并建立伤病残退役军人兜底保障机制;《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787号)对因战致残、荣立战功等特殊贡献退役军人实行分类精准保障。
本人多次如实反映并非无依据瞎闹,目前很多战友因下岗后得到二次安置。据此,本人恳请将诉求界定为:结合参战、因公八级伤残、立功身份,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政策,统筹公益性岗位、专项兜底就业岗位或退役军人优先就业岗位,切实解决本人长期政策性失业的实际困难。
三、关于住房保障与抚恤医疗优待的意见
贵局已明确本人系因公八级残疾军人,依法享有抚恤金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住房保障的优待,本人对此表示感谢。但落实层面仍需贵局主动作为。
住房优待请牵头落实。
恳请贵局依《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相关规定,牵头向万盛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主管部门函送本人的优抚身份及优待事项,协助本人办理住房保障申请,落实“抚恤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同等条件优先”的法定优待,而非仅作一般性建议。
请全面核查历年抚恤与医疗待遇。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残疾军人抚恤金动态调整、困难伤残老兵专项补助与兜底帮扶的规定,恳请贵局对本人参战补助、因公八级伤残抚恤金、困难退役军人兜底补助、医疗优先优抚等项目的历年发放台账逐项核查,依法足额补齐应享未享、漏发、缩水的部分,做到政策落地无遗漏。
四、关于基层工作人员态度与作风问题的意见
本人在诉求反映过程中,曾遭遇个别工作人员出言嘲讽伤残老兵、漠视老兵卫国奉献的情形,本人对此深感痛心。此问题涉及工作人员作风与群众纪律,恳请市、区纪委以及相关单位予以重视并依规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关于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态度恶劣、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应追究责任的规定,恳请贵局对涉事人员予以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对查实存在嘲讽伤残老兵、侵害退役军人尊严、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依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本人亦将就此向万盛街道纪工委、区信访局督查部门另行实名反映。
五、本人郑重提出的申诉诉求
基于上述意见,本人现提出以下四项诉求,恳请贵局限期核查、逐项落实,并在法定期限内出具正式书面办结答复:
第一,纠正原答复文书称谓与态度,重新出具体现参战伤残老兵身份尊崇的正式书面答复。
第二,结合本人参战、因公八级伤残、立功身份,依政策统筹公益性岗位或专项兜底就业,落实优先安置帮扶,解决长期政策性失业困难。
第三,牵头落实住房优待,并全面核查、依法足额补齐本人历年参战补助、伤残抚恤金、困难兜底补助及医疗优抚等法定待遇。
第四,对涉事工作人员的作风问题依规约谈、核查、处理,维护参战伤残老兵的人格尊严与职业尊崇。
第四,同为参战退役军人,不能区别对待,应统一进行第二安置。
本人半生戍边卫国、以身许国,流血负伤、立功入党,只为守护家国安宁,从未计较个人得失。退役后仅希望依法享受国家赋予参战伤残功臣的基本保障与尊崇待遇,守住基本生活底线。
恳请贵局体恤老兵卫国奉献、正视伤残困境,坚守拥军优抚初心、恪守法治底线,依法公正解决本人合理诉求,让为国流血的老兵不再寒心、不再失望、不再流泪。
同时向组织保证:若有战,召必回!
此致
敬礼!
退役、伤残、立功受奖、火线党老兵泣血呐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赞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26-10-27 16: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10-27 16: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10-27 21: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10-28 04: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26-10-28 10: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无数革命军人用血汗和生命挺直了伟大祖国的钢铁脊梁,守护着亿万人民的安宁生活,如今因下岗、伤残和年老而贫困交加,无人过问,生活艰难,真的是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如此冷漠无情,到底打了谁的脸?

发表于 2026-10-28 11: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10-28 12: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地政府应及时解决曾经在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的战斗英雄刘军同志的如实申诉,我们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如果当地政府,面对英雄诉求,继续熟视无睹,只会寒了英雄舍生忘死保家卫国的初心。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