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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人为何总在女人裙子和大腿之间找文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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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 14:26 | |阅读模式

文明取决于裙子?潘衍江.jpg



请瞧瞧我这裙子的长短和胸口的高低合适吗?看到文明了吗?

5月1日至12月31日,自贡交警将用为期8个月的时间,集中整治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为8月在自贡举办的第十一届省运会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

  自贡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平告诫市民,即日起,在自贡城区大街小巷停车,只要未停放在划定黄线区域内,均被视为乱停乱放,交警将采取拖车、锁车和贴罚单3种方式进行处罚。


  同时,交警部门将对乱停乱放的典型违法行为,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各停车场、点的管理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上岗时一律不准赤脚、穿拖鞋和短裤。女队员不准穿超短裙,不准佩戴夸张的首饰。

  根据自贡市“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管理规范”,大街小巷所有用黄线划定的临时停车泊位均收费。这就意味着,自贡城区从此将结束免费占道停车的历史。(华西都市报)


巴蜀爷们:自贡的领导为什么总喜欢拿女人的大腿说话?一个地方的文明与否,跟女人的裙子有何关联!在我看来,停车场女工穿超短裙守车,与服务文明、规范与否,似乎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自贡市的相关部门之所以要在女员工的裙子上大做文章,大约是担心她们裸露的部分大腿,有可能让个别男同胞想入非非,进而引发某些不怎么文明的事儿来,所以必须严加管束。这,实际上和某靓女突遭色狼袭胸,警官反而怪罪受害人穿着暴露、有待“规范”一样,显然是荒唐可笑的。

更让人担忧的是,硬性“规范”女员工裙子的长短,不仅没有抓到行政执法的“牛鼻子”,甚至可能使部分女员工对倡导文明服务产生某种抵触情绪。何况,以裙子的长短作为服务是否文明、规范的标准,既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来做支撑,同时又很不近人情。在这种非常态的制度语境中,哪怕女士们统统用长裙、长裤将腰以下部位都裹得严严实实,自贡市也不会马变得文明起来?

此事,暴露出目前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在一些地方,公权力总是难以把握权力的边界,动辄变着法儿限制、剥夺公民的私人权利,并藉此维护官员们所言的城市形象和所谓公共利益。

而事实一再告诉我们:在一个价值取向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出台诸如“女员工不得穿超短裙守车”之类规定,不但压制了公民的个性化追求,极易激发潜在的社会矛盾,甚至还可能使不少原本并不难规范的事情,反而被弄得复杂、麻烦,乃至于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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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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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 14:30 |
裸体岛放松游全体脱光,衣服将成为虚伪象征(图)

发表于 2010-5-2 14:37 |
:)有想象力。

发表于 2010-5-2 17:39 |
无语!!!:L

发表于 2010-5-2 20:33 |
皇帝的新装

发表于 2010-5-2 21:50 |
无语!!!:@

发表于 2010-5-2 22:20 |
楼主‘不好意思,你在放屁。你愿意住在一个没人管理的小区吗?垃圾成堆,无序的地方吗?你的目的是不是就是停车要收钱了。不要说什么超短裙了,好吗!

发表于 2010-5-2 23:55 |
你说的是个铲铲

 楼主| 发表于 2010-5-3 06:54 |
回复 8# 李悠闲


    其他都是对的,“女队员不准穿超短裙,不准佩戴夸张的首饰。”就这句是多的!
发表于 2010-5-3 06:55 |
:lol:lol

发表于 2010-5-3 14:39 |
无聊的管理者,有精力去管女人的裙子还不如实实在在的做点事。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发表于 2010-5-3 19:07 |
创新就是这么来的

发表于 2010-5-3 22:02 |

发表于 2010-5-3 22:31 |
创新就是这么来的;P;P;P

发表于 2010-5-4 09:39 |
无奇不有

发表于 2010-5-4 09:53 |
楼主‘不好意思,你在放屁。你愿意住在一个没人管理的小区吗?垃圾成堆,无序的地方吗?你的目的是不是就是停车要收钱了。不要说什么超短裙了,好吗!

[发帖际遇]: 没得参加成都市活动,系统奖励小米椒60个.
发表于 2010-5-4 10:19 |
单位有单位的规定

发表于 2010-5-4 17:40 |
不要苛求城管!

 楼主| 发表于 2010-5-4 17:41 |
兄弟,话不投机半句多啊!其他都是对的,“女队员不准穿超短裙,不准佩戴夸张的首饰。”就这句一定是多的!我只是就事论事!希望大家继续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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