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陆续有几位市民咨询国家出台的二套房贷的政策,记者从银行部门了解到,国十条出台后对二套房贷有了新要求,通常以房为基础,首先要求购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而不是个人,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只要是一个家庭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的就属于二套房,就要按照二套房贷的标准执行,如果第一套房卖出,就不算二套房。即使是第一套房没有贷款的,再买房也属于二套房。
我现在就是处于以前2005年在银行按揭过一套住房,由于只有59平米家里的人口增加,在2009年10月卖出后于今年又买了一套88平米的住房,可以在办按揭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说我是二套住房,首付要5成,利率要在基本利率基础上上幅10%,我对工作人员说清了我的情况,我是以前买过,但是在买这一套时候我是卖出了的,我现在没有了,我现在还是只有一套住房,工作人员对我很耐心的解释到:“你以前结过婚,叫一婚,后来离婚了,你再婚是不是二婚呀?”我当场晕到。我又马上问到不是现在国十条出台了吗?为什么不按国家的最高指示工作呀?工作人员笑笑说,我的最高工作指示是给我发工资的人就是老大,工作人员真TMD忠实呀!就是不爱国,国十条出台后倒底好久开始实行哟!利国利民的大事为什么就这么的慢呀?银监会一天不晓得是在搞啥子哟。国十条出后了这么久了,银行就是不实行,银行一天听不听国家的指示工作哟。有没有人可以帮我出点主意,我想尽快办下按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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