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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760|评论: 25

南江运管的点子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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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1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发了《南江运管的好霸道》.被南江论坛给删除了。为什么?现在真是官官相维。我们这些平民要向谁诉苦咯?老百姓的苦办不了就给你删掉。运管的手段高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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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1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南江的领导能为民办事,为民做主。谢谢!

发表于 2010-7-11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删贴只有版主才行,可能是得了别个好处的,否则,你版主凭什么堵塞网民的话语权?网民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发声,对个别不良现象提一点负面意见本就是一件好事,以促进其好转,你版主凭什么要随便删啊?
发表于 2010-7-11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解释?解释?解释?解释?;P

发表于 2010-7-11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0-7-11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百姓利益,打击违法执法!

发表于 2010-7-11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一个
我现在都不发帖了

发表于 2010-7-11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顶 顶
发表于 2010-7-11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7-12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发

发表于 2010-7-12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出来给大家解释一下。

发表于 2010-7-12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版主  我做主
发表于 2010-7-12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爱犯的错误是:公私不分,你我不分,把很多私人空间和他人空间当做公共空间,并要求自己在那里拥有言论自由。说起来大家不相信,但是它在我们周围确确实实就经常发生。  

    犯这种毛病最多的是认为QQ群和私人论坛应该有言论自由,但实际上这些“看似公共的场所”其本质是私人的,或者说是个人拥有控制和管辖权力的,说到底他是某个个人结交朋友的地方,它和大家在家里开的派对其实是一样的,主人有让你来的权利,同时也有不喜欢你,请你离开的权利,当然这个“不喜欢”也包括不喜欢你说的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点象公共场所,但实质上那是私人场所,哪怕那个私人场所是临时租的也一样。  
    同样的道理中国很多人认为报纸是公共空间可以随便说,这就是典型的你我不分,报纸的言论自由是指——拥有报纸的人可以在他自己的报纸上言论自由,并不是说你可以在别人的报纸上随便说,要是可以那样,那不就成了你强迫别人说你想说的话?这也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911刚发生后,很多报纸会拒绝发表太过刺激性的文章,因为发不发表这是报纸的自由,其实不止911的时候,就是在平时也是你投稿,报纸同意发表才行,只是911的时候,事件发生的突然,很多以前可能基本同意发表的文章都得不到发表而表现的比平时突出而已。因为报纸(也包括所有属于某个组织和公司的媒体,当然也包括某些媒体开办的论坛)不是归属于“公共的”,虽然他是让公众看的(有时甚至是公众可以参与的),但本质上他是归属于某个公司或者组织和个人的,这样一来很多中国人就会认为既然媒体不能随便说话,也就没有什么言论自由了,这个观点也是错误的,要回答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讲:  
    首先大家要理解——“言论自由是指你有自由说话的权利,但是绝没有强迫别人说话的权利,更没有强迫别人按照你的话来说的权利。” 所以说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强迫别人的嘴巴(包括媒体)说你要说的话。  
    其次大家要理解——言论自由的核心是指政府不能控制民间的言论,不管媒体要说什么,政府你是管不着的,这个“管不着”并不是说政府不能表态,政府是可以对某种言论发表看法,甚至谴责某种言论,但是它就是不能去堵别人的嘴巴,不能去查封媒体,不能去审查媒体的内容等等之类的,当然也不能因为内容而禁止某人或者某组织和公司的媒体的开办——即任何人可以开自己的媒体,比如开派对,开qq群,开聊天室,印刷传单,印刷报纸(大型的传单其实就是报纸),出版书籍,开办论坛、网站,电台电视台,只要做到了这些,这就是言论自由。  
    总结一下这两点,言论自由是指你自己有自由说话的权利,政府管不着,而不是你有在别人的地方说话的自由。从而可见qq群踢人、论坛删帖、媒体不刊登某篇文章和广告,这些都是符合言论自由原则的,而不符合言论自由原则的是,政府禁止某人、某公司、某组织建自己的即使通讯网络、开办论坛网站、电台、电视台、出版书籍、传单、报纸等这样的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10-7-12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黑眼睛看世界


          你解释了这么多我不懂。
          我们平民老百姓要在那儿说话才不会认为是在乱论?我们要在哪儿才能找到公道?又怎样才能索回我的利益??????
发表于 2010-7-12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是你真不懂还是故意装成不懂,,,,,,希望你仔细读其中的意思,

可以打个比方,你是求雨跑到火神庙,给你好意指出,还狗咬品洞宾。。。。。

发表于 2010-7-13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你发的帖子我也看过,建议:
     楼主直接用书信形式把情况反映给运管所的领导,相信调查清楚后,
一定会严肃处理,并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发表于 2010-7-21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发表于 2010-7-21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是随意发表言论的地方,但是地方论坛希望实事求是的发表。好的建议能促进发展,但反之会造成一些负面的舆论,希望大家在发表言论的时候要注意责任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0-7-21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巴中南江


   对不起,钱我已经收到。虽然我是无名小卒,但是我是不会搬弄是非的。我敢作敢为。

发表于 2012-12-28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运管就是一群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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