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案的公诉人郑磊说:“赵作海冤枉了,我有责任,我的责任是因为我扛不住,我地位太卑微了,人微言轻。我应该顶,但是我顶不住。我当时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起诉,要么辞职,并且当时就算我不担任这项工作,也还是会有别的同事来做(张辉点评:假如别的同事也拒绝做呢?!),结果是一样的(张辉点评:这种论调和德国纳粹禽兽以及日本侵略者等杀人魔王凶残施虐却自认为自己是无罪的狡辩如出一辙,即都认为自己不过是奉命行事,是奉行了军人的天职,就算自己不杀,那些人的命运也是注定了的,因为它们的同伙也一样会对那些人凶残的举起它们疯狂的屠刀。所以本人张辉常说:“服从上级的确是下属的天职,但我们首先是人,而人的天职乃是服从真理、善良和正义,因此我们所服从以及所要执行的任何命令皆不能与真理、善良和正义相违背,否则,我们有权拒绝执行甚至弃暗投明、反戈一击直至逮捕发布罪恶性命令的人或者集团)。我也是受害者,是(司法)制度的受害者(张辉点评:一方面检察院检察官说自己是司法制度的受害者,另一方面党正不遗余力的大肆宣称中国的各项制度,反正都属于社会主义制度是全世界最好的、最优越的,可以我们若把上述两个方面综合在一起来看,岂不是觉得很矛盾很吊诡)。
-----《南方都市报》2010年5月14日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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