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从巴城通佛路路过,在绿灯、红灯交替之时,穿过十字路口,被交警--苟飞(警号0651X扣证后开了下边这张罚单。(请网友仔细看)
不难看出以下几点问题:
票据上边明明写着100元,而下边却写的是壹佰伍拾元。
下边大写栏中所有的字是全被划掉的。
并没有标明车牌号。
很明显这张罚单是一个交警从中任意修改过。
试问我们的交警同志(人民的公仆)以下几个问题:
正规发票可以由你这样填写的吗?可以由你这样任意修改的吗?请你尊重罚单上红红的大印!!你可不是代表的个人呀!
上边写的是100元,下边写的是150元请问你们怎么向你们的交警大队交待?怎么向财政交待?如果都是你这样填了就可以报帐的话,那么你们队里这样的罚单还会有多少?如果都是你这样填了就可以报帐的话,那么我国家又有多少贪官污吏?
请问这种发票与假发有什么区别?你知道吗?在市场上买假发票要进牢房,那么你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该怎么判定?
请想一想你在填这张罚单的同时想过为自己的行动负责吗?想过你是为人民执法的公仆吗?想过你这样视法律而没有吗?你知道你这是在藐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吗?
你知道吗?我们所有的广大辛苦在第一线的优秀警察的光辉形象都被你这样的人而大打折扣!!请问这样的人为什么还能当人民的警察呢?在目前巴中大交通的形式下强烈要求巴中市交警大队将这样的腐败分子逐出去,为我们巴中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分围。为我们巴中交通事业的发展再创佳绩。
建议以后在巴中交警考试中注意提高人才的基本素质。尤其注意考察小学课本中所学的填发票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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