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以低廉的价格租出土地,他们一般不会过问土地租出后的用途,他们关心的只是赔偿;相对于他们的“无知”,政府在整个事件中也“毫不知情”,其实这是在“推波助谰”。
汪洋镇 违法违法建筑成“汪洋”之势
仁寿县汪洋镇,这个地处四县(眉山市仁寿县、内江市威远县、乐山市井研县、自贡市荣县)交界地带的小镇,因其丰富的资源和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成为四川省首批省级重点小城镇。大量的人口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迁入,与此同时,开发商们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于房屋的需求。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商品房愈演愈烈,汪洋,已经俨然成为违法占地建设的的天堂。
“种树”种出房屋来
1999年,欧老板第一次与新华村3社部分村民签定了为期10年的杨雀湾小埂土山顶土地租用协议,租用土地用途是种树,约定的补偿为每年每亩赔产大米340公司斤.。2007年,欧老板再次与新华村一社和三社村民口头协议租用山顶的另一片土地,用途仍然是种树。
然而两年多过去了,通往山顶的公路已经建好,但树苗却没有看见一棵,建筑用料却堆满了山顶。
2009年,欧老板原租用的土地已经到期。此时,欧老板既没有与新华村3社出租土地的村民续签协议,又未主动与村民磋商土地赔付事宜。而2007年租用的土地在丈量上又与村民存在着分歧,村民们不干了,纠纷产生了。
过去的10年,欧老板在第一次租用的土地上建起了房屋。
村民带领记者爬到了这个小山顶,山脚下就是欧老板开办的某某山庄,两处房屋遥遥呼应,而在这些被圈房屋的旁边,几座房屋也正热火朝天地修建着。村民介绍说,那是新华村3社和4社的土地,同这里一样,都是耕地。
山顶的这片房屋前是一片空地,多数村民都记得,2007年的时候欧仁老板说要租用这些空地用来栽树。但是记者看到的却是一大片被平整过的土地,多处堆放着沙石,土壤已经硬化,村民用锄头都很难挖开。有知情的村民告诉记者,欧老板准备在这里修建别墅。
社区和村民“踢皮球”
村民的不满开始于2009年。2009年,欧仁老板1999年租用的土地已经到期,村民们或期待着欧老板将土地复耕后还给自己,或期待着新一轮的赔偿。然而欧老板让他们失望了。而欧老板2007年过量占用协议中约定的面积更是让村民们“火上浇油”。村民们纷纷开始讨要说法。
就在这时,一份新的租用土地协议横空出世了。据村民讲,这份协议他们之前根本就没见过,更谈不上同意。它是欧老板和某些村民代表以及社区领导私下签定的,从签定到丈量土地,他们都不知情,而欧老板就是用这份协议来“搪塞甚至威胁”他们。
记者拿到了这份租用土地协议。协议上写明租用期限为20年。村民们说,20年他们是不会租的,时间太长了,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变故。协议对村民的赔偿有所增加,从1999年的每年每亩赔偿大米340公司斤.增加到了450公司斤。除此之外,协议上有着一条很硬性的约定—“乙方(欧老板)在使用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干涉乙方正常营业,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1999年的协议上写的是“不得阻挠乙方施工”)。
协议的甲方有村民代表的签字,也有社区领导的签字。
村民们的不满集中在租用协议上的土地面积和实际赔偿的土地面积有出入,并质问那些“消失了的土地赔偿款”落入了谁手。他们把矛头指向了社区,说社区和欧老板在“勾兑”,某些村民代表也是社区负责人安排好的。
而社区负责人的说法却完全相反:欧老板在请他们吃饭时拿出此协议,因为上面有村民的签字同意,他们才签了这份协议。对于土地的用途他们也不太清楚。村民们纷纷指责的某村民代表也说自己根本没有参与到丈量土地中,一切都是因为村民想多捞点赔偿。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成“汪洋”之势
汪洋,这个拥挤的小镇。违法占地和违法建造商品房的局面已经迅速蔓延。在新华村一社和三社提交给镇政府的书面情况反映中,记者看到的就不止欧老板这一处:
韩某某在其开办的“春南宾馆”后面非法占用新华路1号(即新华村1社)土地,且正在修建房屋…..
易某某非法在“春南宾馆”后侧占用新华路3号土地,且正在该土地上修建商住楼.........
而在另一份当地村民提供的举报材料中,整个汪洋镇似乎都陷入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商品房的"汪洋大海"中,令人震惊:
汪洋输气站后边、新华机砖厂旁边等各处在租占地上已建成未经报建程序的几千平米房屋已“销售一空”……
汪洋镇法庭旁边、乐雅饭店左右、立交桥旁边、汪洋客运中心旁边,未经政府批准,未经报建程序,在私自买卖的土地上修建的大量房屋已“销售一空”……
欧式山庄以原撤原建名义少批多建而建成的几栋5层6层房屋已“销售一空”……
原朱家祠粮站拍卖土地,未经报建程序建成几处商品房已“销售一空”……
朱家祠旁边,未经报建程序的花园小区正在修建之中……
新华机砖厂旁边,春兰宾馆周边,未经报建程序的规模超过一万平方米的房屋正在修建之中………
欧式山庄后方几千平方米、汪洋派出所旁边5—6层以原撤原建名义扩建并未经报建程序的房屋正在修建之中……
东方街原面粉厂旁边,未经报告建程序的房屋正在修建之中……
汪洋五四路旁边社员、周边社员“不甘落后”,暗流涌动,新一轮大规模仿效租地建房、买地建房、撤建扩建正酝酿之中……
拿着举报材料,记者来到了仁寿县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明确向记者坦承: “以上你所讲的这些所谓建筑都是没有按程序报建、报批的,严格意义上讲都是非法建筑。我们也多次查处过。”对于记者关于“既然查了,为什么不彻底整治?为什么汪洋违建之风还在盛行”的提问,该负责人以“一言难尽”四个字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这位负责人似乎喃喃自语:“我们已经尽力了……”
畸形的“维权”
在汪洋镇,很多的村民意识里没有违法占地的概念,他们认为自己的土地自己有权租或者卖,他们关心的依然只是赔偿,当他们觉得自己所获得的赔偿微不足道或者土地赔偿款有“猫腻”时,他们才会选择“奋起维权”。
在这场村民与社区、开发商的博弈中,村民显得很弱势,甚至也只能靠大字报这种古老的方式来乞求维权与关注,他们做得最多的是面对开发商的“冷漠与无情”而兴叹,他们不知道,他们递出去的材料,政府相关部门能否看到。即使看到,村民所能等到的结果依然是违规开发商的大兴土木。
开发商们在笑,笑得很灿烂,赶在被查处前将修好的房子迅速卖出去就意味着“胜利”,因为“生米已煮成熟饭”,谁爱告告去,谁也奈何不得!
更令人担忧的是,买了违法建筑商品房的业主,尽管有可能知道是违法建筑,但因为相对便宜的价钱诱惑而选择出手购买。违法建筑的质量有无保证,权属能否清晰,设施是否完备,这些问题现在没有多少人去考虑。但这种隐患其实是随着违法建筑而伴生的,可能在很快的明天,新的一轮轮纠纷即将到来。
违法占地,违法建筑何时了?
在汪洋镇,流传在开发商之间的私下议论有这样一段话:这个社会,同样停下来的违法工程,有关系的可以说情干,胆子大的可以顶风冒险干,没有背膀的贿赂着干,最后轮到大家跟着干。
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的汪洋模式在汪洋已成为开发商们公开的秘密:向村民租土地,不经报建程序自行修建;直接向经济社或村民买土地,协议一签定钱一付不经报批就修建;以原撤原建之名,少批多建……,很少有人在意国家还有《土地管理法》,很少有人在意国家还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对于这些,当地政府其实看得见,敷衍式的责令停工,罚款,这似乎是相关职能部门对汪洋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的唯一处理方式。但这种无执行力、无关痛痒的打击处理并不能从根本上有效制止违法的延续。因为停工没有适时的监控效果,今日叫停,明日又偷偷恢复了,罚款相对于开发商违法建筑所赚取的巨大利益只不过是九牛一毛。
汪洋,这个看上去显得有点凌乱的乡镇不应该再充斥更多的违法建筑。
汪洋,人们希望看到的是一个美丽而有序的乡镇。
(本报眉、乐地区热线 18990340110)
汪洋镇关于网民反映汪洋镇非法占地已成“汪洋”有关问题的回复
来源:今日仁寿 责任编辑:土豆
9月28日,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眉山论坛》中,有网民发帖:《眉山:仁寿县汪洋镇非法占地 已成“汪洋》。
汪洋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汪洋镇关于网民反映汪洋镇非法占地已成“汪洋”有关问题的回复
关于网民反映我镇开发商违法占地,违法修建等问题,已知悉。党委政府对网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城建办和国土办同志组成了联合调查小组,于9 月 30 日对反映问题中所涉及的开发商及个人进行了调查取证,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相关情况
汪洋镇在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和一些遗留问题,房地产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并引起了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曾多次清理汪洋镇建筑市场,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商。今年 8 月,仁寿县建设局就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和汪洋镇人民政府,对汪洋镇建筑市场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并做出了处理结果(仁建[2010]174 号文件)。
二、反映的问题
(一)关于网民反映的欧老板在新华村 3 社杨雀湾利用租地之便,违法修建房屋的问题,经查基本属实。其在 1999 年第一次租地后违法修建了房屋,2007 年后第二次租地时经政府干涉,并未再次修建房屋,现已对其违法修建相关情况进行登记,等待上报后做出进一步处理。
(二)关于网上反映的春南宾馆韩某和易某违法修建问题。经我镇相关同志查证,韩某和易某已办理了国土使用证和相关建设手续,其正在修建的商住,属合法报批手续。
(三)关于网上反映的其他违法违规修建商住楼的情况,经查确实存在无证建设和一些少批多建的情况。仁寿县建设局已会同汪洋镇人民政府对其做出了相关处罚,并责成其限期完善相关建设手续(仁建[2010]174 号文件)。
三、现在的情况
经过几方多次调查和打击,现在汪洋镇建筑市场,已呈现出井然有序的好势头。汪洋镇党委政府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吸取这些宝贵经验,在以后的发展中完善审批、报批手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规范汪洋镇建筑市场。努力把汪洋镇建设成宜居、生态、美丽而有序的乡镇。
汪洋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