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抢光”叫“联合执法”
乔志峰
9月27日下午,江苏省兴化市西鲍乡乡长王洪全等人带领上百人冲入平南幼儿园,有的甚至是翻窗入内,强行搬走园内的桌椅、电视机、电子琴等物品。乡长表示,该幼儿园不具备办学资格,他们曾多次劝其停办,但幼儿园不听。当天他们是联合执法,被扣押的东西等幼儿园停办后再发还。平南幼儿园创办于2004年,次年取得了办学资格。去年该乡创办了中心幼儿园,此次平南幼儿园被“抢”疑为生源之争。(10月6日《扬子晚报》)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乡长带上百人冲进私人幼儿园“抢光”财物,事后居然振振有词称自己是“联合执法”。让我们看看当时那令人不寒而栗的一幕吧:园长要关门,结果“被数人架着双臂拽到门外”;有人强行从室外拉开纱窗,翻窗入室,然后打开大门,一群人就这样毫无顾忌地涌进幼儿园内。当着孩子们面,这些人搬桌椅、抬滑梯,几乎将幼儿园内的东西“一扫而光”;这些人在强搬幼儿园东西的同时,园长和其他老师被人“控制”住,动弹不得。幼儿园东西被装上车后,没人和园长招呼一声,也没出具任何手续,车子就扬长而去了,“至今我都不知道那些东西在什么地方”……如此暴行,到底是“抢劫”还是“联合执法”?如此暴虐,到底是“干部”还是“土匪”?!
乡长及其手下的所作所为,也许还够不上“抢劫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乡长他们抢走幼儿园的财物,并非是为了据为己有,而是以此来威胁幼儿园关张。然而,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尽管不是占有财物,但疑似抢夺幼儿园生源,这算不算是另一种形式的“抢劫”呢?期待有法学专家能够对此作出分析和判定。
平南幼儿园创办于2004年,次年就取得了办学资格。乡长为何要污其“不具备办学资格”?即使该园真的没有办学资格,何以这么多年都没人管,偏偏该乡创办了中心幼儿园之后便强行“取缔”呢?堂堂一乡之长,竟赤膊上阵干起了令人发指的暴力勾当,直让人怀疑:该乡政府尤其是乡长本人为何对新创办的中心幼儿园有如此之大的“支持力度”?他们之间有没有利益关系?
有一种“抢光”叫“联合执法”,这似乎并不稀罕。“执法”,有多少罪恶假汝而行!如果非要对此感到不可思议,就请你“观摩”一下城管执法的场面或者强拆队的“表演”吧。忽然为平南幼儿园感到庆幸:乡长没有采取城管和强拆队的“执法”手段,没有打人、没有上推土机,仅仅是抢走东西而已,已经算是很“温柔”了。东西抢走了,房子还在;人员虽然一度“被控制”,但有惊无险,起码现在都还活着……感谢乡长,感谢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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