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知是人文道德的沦陷,还是官员的妄自尊大,一些领导时不时的“发自内心”爆出“雷语”。 如:‘跟政府作对就是恶’、‘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这事不能说太细’、‘没时间和你闲扯’、‘法院是习惯性怎么做的’等等引起公众哗然的雷语。
等一切归于平静后,我们不难发现,说这些话的人都是当今官场上“够坦诚、够直率”的领导,他们不经意的“真情流露”毫无掩饰的折射了身后的一大群同流,是权力和地位造就了他们。
“跟政府作对就是恶”这话一点不假,2006年3月7日,雅安市荥经县57岁的老人孙久芬在人民路东一段(原荥经正街,商铺、派出所、县政府、消防队都设在此繁荣地段)休息时,被远在荥兴路东二段的法院法官‘刘民振’、‘易泽伦’驾车从法院(两地相隔足足有一公里路程)赶来将孙久芬(一下简称:孙)打伤并带至法院内,在孙的强烈要求下,法院院长‘秦明文’带孙到县中西医医院门诊看过医生,但先后敷了不超过五次药以后,医生要求复查治疗,‘秦明文’便置之不理了。孙为此不断上访,先后两次被当地领导以不同理由进行拘留,拘留时间“均”为七天。事发至今,孙被无故打伤一事不但未得到很好的解决,没有还时常遭受当地官员的威胁:‘你再往上告还不是要我们下面解决,上面的只听我们的话,你把我们都得罪完了,没有人理你的’、‘你再到处上访,我们关都关过你了,随时可以说你是闹事和缠访,判你几年’、‘你再告,把别人饭碗(指工作)弄倒了,把你儿子儿孙杀的光’、‘这是在办公室,要是在外面老子弄死你’等,这些话比起曝光的雷语有过之而无不及吧!
“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白姓说话”这话就更加贴切孙久芬历年来上访无数,无论上级将此事交予当地谁处理,得到的答复都是这几句:“法官是执法者,不可能知法犯法,更不会打人”、“法官没打过你,你的事情解决完了”、“你不要找我,我在上班没时间和你闲扯”等。
一:你说“法官是执法者,不可能知法犯法,更不会打人”。那么湖北省政法委副厅级官员黄仕明的老婆陈玉莲被误认是上访人员遭6名警察打伤一事,若换成是你们,也一定也会说是“拉扯中的误伤”吧?如果当时打伤的是一名普通老百姓,你们就会像对孙久芬一样,以“扰乱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为由将被打者关进拘留所。
我不知道是那6名警察的政治觉悟低,还是他们的粗暴行为折射了地方官员“维稳和谐”的手段!
二:你还说“法官没打过你,你的事情解决完了”。那当时法院院长带孙久芬去门诊就诊时,经照片医生诊断为:左手拇指撕脱性骨折,要求治疗复查。你法院院长就下令拒绝对孙再行医治,难道医生的检查诊断对施暴者的罪行只是“一纸空谈”?孙写信到市长信箱,荥经县政府回复说:经调查,法官是在劝孙离开时拉扯中的误伤。既然你承认对孙的伤害,为什么还拒绝医治?
我国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
孙久芬在大街上休息,只是行使了宪法赋予她人身自由权,你法院的法官却‘不辞辛苦’从‘一公里外’开车来将孙打伤并带至法院,请问两位法官,你们这是行使的哪门子权利?若孙有不良行为,离孙仅十来米远的派出所是干什么吃的?
你是个法院的法官,法律赋予你宣判罪犯的权利,却没有赋予你在大街上任意对一个合法公民进行人身伤害。
难道湖北省枣阳市田院长面对记者时说的“法院是习惯性怎么做的”也正好是对荥经县人民法院法官越权伤人的最好诠释!
在权利高于一切的地方官员眼中,群众的利益诉求变成了“刁民捣乱”,公共的利益实现,也早已成了他们的政绩和升迁的筹码,所以官员们为了维护他们所谓的“和谐社会”不惜一切代价打击、报复和压制上访人员。
试想: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若不是受了很大的冤屈,他们会没事拿鸡蛋碰石头吗?
看着那些以权压人、颠倒是非的官员,我个人认为,他们最大的修为是——打击、报复百姓于无形,升迁、嘉奖于“忠良”。但这恰恰是对法律、对公正、对党和人民最大的侮辱,是官员权利的膨胀和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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