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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3摩托车撞电杆事故【综合南充晚报和坛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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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0 12:16 | |阅读模式
首先看《南充晚报》的报道:
20101208256.jpg


再看坛友的报道:《南充公安驾警摩撞电杆惨死滨江大道》http://www.mala.cn/thread-2194862-1-1.html

【内容摘要】
时间:2010.12.3.夜12点
地点:南充市滨江中路
人物:一名不戴头盔的警察
事件:驾驶警用摩托冲上隔离花台撞
在电线杆上,当场毙命

图片(略)




    对比两篇报道,晚报称事故发生在奎星街街口,坛友称事故发生在滨江中路,还有一个帖子(无图)称事故发生在小东街,三个地点挨在一起,时间都是12.3晚上12时左右,都提到死者驾摩托撞上电杆,由此可以肯定这是同一起事故!
    但是从坛友的报道中我们明显可以看到死者着警服,事故摩托为警用摩托,晚报对此只字未提,然而却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死者新调到单位不久,什么单位,不得而知,出事前和同事吃饭唱歌到10点半独自离去,综合起来:着制服,驾警摩,吃饭唱歌,是否属于着制服出入娱乐场所?是否属于公车私用?是否喝酒?是否酒驾?这些不能不让人产生疑惑,可惜我们伟大的晚报对此事不仅遮遮掩掩,顾左右而言他,还从中得到了骑摩托一定要戴头盔的伟大教训,看着两篇报道,坛友们更相信哪一个?

    【声明】:以上言论只是本人根据多方面信息作出的初步猜测,不代表事情一定属实;同时再提此事,不是对死者不敬,只是希望还原事情真相。如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指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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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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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0 12:18 |
关注中

发表于 2010-12-10 12:49 |
{:2_25:}

2020年优秀版主 2014年度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0-12-10 12:53 |
你看的很仔细。:lol
发表于 2010-12-10 13:06 |
晚报说的是,是事实;
没有说的,他们不清楚。我估计是这样。

发表于 2010-12-10 14:00 |
遮遮掩掩是她们惯用的伎俩!

发表于 2010-12-10 14:23 |
典型的乐极生悲!

发表于 2010-12-10 14:31 |
作为南充人,我不看南充报,南充电视台,是不是我的悲哀?

发表于 2010-12-10 15:13 |
死者安息。

活着的应引以为戒,更希望警察们在开罚单的时候,也站在被罚者的角度想想:1.“如果我是他,是不是也会犯同样的错”?2.“遭警察罚款了,是不是少罚点?”

发表于 2010-12-10 19:40 |
死脱一个也好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0 21:44 |
也,还精了说~?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0 21:49 |
哦,顺便说一句,请大家忽略那个糖尿病广告~

发表于 2010-12-12 00:52 |
人都死了,有意义吗?楼主,于心何忍???

发表于 2010-12-12 00:56 |
对一个已经死去的人,我们都闭嘴吧。让他一路走好。

发表于 2010-12-12 07:06 |
死者为大,楼主还这样追究,不好吧?不怕他晚上去找你?哈哈哈,人死如灯灭,让别人也安息吧。

发表于 2010-12-12 09:16 |
路过

发表于 2010-12-13 09:16 |
作为南充人,我不看南充报,南充电视台,是不是我的悲哀?

发表于 2010-12-13 14:29 |
让死者安息吧,不要再追究了...即便是你怀疑的属实,
人都走了,还要干吗?

发表于 2010-12-13 16:05 |
路过

发表于 2010-12-13 20:08 |
着制服,驾警摩,吃饭唱歌,是否属于着制服出入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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