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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专业户的孩子吃上低保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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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23:56 | |阅读模式
通江县至诚镇快活岭村三社,海拔800米以下。苟正华、程芳夫妇婚后生育第一个男孩,取名苟轩铭,今年九岁,两年后未取得《准生证》生育一女孩,取名苟秋月,今年七岁,两个孩子均在至诚中心小学读书。
   二零零八年苟正华外出务工,因酒后驾车死亡,后其妻程芳又和药铺乡的向成结婚,定居在快活岭村三社,家中有六个身强力壮的劳动力,十分富裕,并在至诚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二零零九年他俩无计划生育一男孩,取名磊磊。
   至今他们超生的二孩、三孩无人过问,更不说行政处罚了,漏统瞒报,下级哄上级,何时是尽头?更可气可笑是,那两个超生娃儿竟然被基层视为孤儿,二零一零年全部吃上了农村低保。
   请问一:计划生育部门对他们这种屡次超生行为,是否应该行政处罚?
   请问二:民政部门评孤儿是否有标准?他们这种家庭超生的子女符合孤儿条件吗?假孤儿享受农村低保合理合情吗?敬请社会各界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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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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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00:00 |
请问一:计划生育部门对他们这种屡次超生行为,是否应该行政处罚?
   请问二:民政部门评孤儿是否有标准?他们这种家庭超生的子女符合孤儿条件吗?假孤儿享受农村低保合理合情吗?

发表于 2011-1-21 00:44 |
计生干部是胀干饭的。

发表于 2011-1-21 01:09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海拔800米以下的生产队,第一胎是女孩,间隔四周岁,可以照顾生育二孩;再婚夫妇,一方系初婚,一方系再婚,取得生育证后,可以照顾生育一个孩子。超生专业户第一胎是男孩,是不可以生育第二胎的,女方再婚符合照顾条件但未取得生育证,因此,应按超生处理。建议至诚计生办的同志立即调查依法处理。看来这个超生对象家庭条件不错,有执行能力。你们工作要敢于斗硬哟。

发表于 2011-1-21 01:34 |
多办事村社干部优亲厚友的做法,包村乡干部没有认真把关,民政干部没有深入基层调查。

发表于 2011-1-21 01:35 |
我刚发表的很多留言屏蔽了、

发表于 2011-1-21 01:35 |
我刚发表的很多留言屏蔽了、

发表于 2011-1-21 01:36 |
至诚镇民政办公室几位同志,这样的超生子女在你们手下还能吃上低保,是不是民政资金多得无处可用了 ?你们可以把这些钱用去照顾五保孤儿嘛,让他们过个欢乐愉快的春节好吗?这才叫积德。

发表于 2011-1-21 03:07 |
  劳资超生一个,宰了我一万多,你个瓜娃子整了两个,球事莫得,传授哈经验噻!

发表于 2011-1-21 03:12 |
你生那么多娃儿,还能吃低保,是不是你经常在给干部杀鸡吃哦?

发表于 2011-1-21 03:17 |
  至诚当官的,你们那里放了卫星哦,谨防把你们今年的先进整落哈。

发表于 2011-1-21 03:29 |
  我建议你们再接再厉,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发表于 2011-1-21 13:03 |
《我选移动》网友:你好!现将你发帖反映通江县至诚镇快活岭村三社苟正华、程芳夫妇超生孩子吃低保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1、关于程芳与前夫苟正华超生孩子的问题:至诚镇快活岭村三组程芳与前夫苟正华于1999年10月结婚,苟正华2007年在外务工因车祸死亡,程芳与苟正华先后生育一男一女,长子名叫苟宣明,生于2001年冬月初二;长女名叫苟心悦,生于2003年9月,属于计划外生育,已经当时药洪乡计生办进行了行政处罚。
2、关于程芳与向成超生孩子的问题:向成,现年35岁,毛浴乡高安村七组人;程芳,30岁,至诚镇快活岭村三组人;程芳于2009年正月与向成依法结婚,婚后于2009年冬月初四生育一男孩,取名向淇,向成系初婚,程芳属丧偶再婚。根据《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款之“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的规定;该夫妇属政策内生育三孩,但无三孩生育证,按规定应缴纳一倍的社会抚养费,按照巴中市2008年人均纯收入为2719元,因此该夫妇应缴纳2719元的社会抚养费。至诚镇计生办已对该夫妇进行立案,并按照程序于2011年1月14日报县人口和计生局进行行政处罚,该夫妇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3、关于吃低保的问题:因程芳前夫苟正华2007年在外务工因车祸死亡,两个孩子均在校读书,家庭十分困难,符合农村低保条件。2010年4月经快活岭村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解决程芳家庭的低保,享受时间为一年。根据农村低保评定条件,每个享受低保的对象都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每年评定1次,如果其家庭在享受低保后经济条件发生好转,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取消。
朋友:感谢你对计生工作和低保的关注,有什么问题请你直接到镇计生办、民政办咨询。

                                                        至诚镇计生办
                                                        至诚镇民政办
                                                      2011年1月20日

发表于 2011-1-21 13:06 |
县民政局将马上派人到至诚镇调查,如楼主反映的情况属实,县民政局会取消其享受低保资格,并追究有关经办人员责任。

发表于 2011-1-21 19:44 |
城郊社区丽景花园的赵静一家,从乡下搬进城,老公在外面是一个老板,本人在家带两个小孩上小学,天天打牌,房子比哪个都装潢得好。请领导查一查该吃低保吗?

[发帖际遇]: 城南公民积极参加野笏组织的篮球比赛,系统奖励小米椒2个.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3:07 |
巴中、通江网站《百姓议事》栏目一文《超生专业户的孩子吃上低保合理合法吗?》(上文网址:http://www.mala.cn/thread-2304692-1-1.html)一石击破井中天,至诚镇计生办、民政办象热锅上的蚂蚁,立即像社会公开进行回复,了解实情的人谁不说这两个办公室继续在说假话、愚弄民众呢?
   
        一、计生办说苟正华、程芳超生的二孩苟心悦早已是接受了原药洪乡政府的处罚。请问,是何年何月、什么人代表政府去处罚的,处罚了多少 ?交了多少罚款?左邻有舍人人都知道没有处罚,你们却说处罚了的、难道不是在说慌吗?  
       二、苟正华车祸死后程芳与向成结了婚,未取得生育证超生一男孩、名向淇,镇计生办说已经立案查处了并报计生局已经进行了处罚,超生对象愿交罚款。那说明罚款还没有收到位嘛,超生近两年了,你们又在做啥呢?我们时时刻刻将关注你们征收罚款的力度。 
  三、苟正华、程芳的一儿一女苟萱铭、苟心悦,明政办说在至诚中心读书、生活十分困难、符合吃低保条件。我现在公布这两个孩子的家庭状况,让通江七十万人评评该不该享受低保。
  两个孩子在至小读书,住在小学边上自己家买的商品房里。爷爷殷松青、婆婆马心兰均53岁、身强力壮、在农村种养业抓得最主力、年人均在4000元以上。孩子的继父向成、在北京市当建筑小包二头、年收入在30万元左右、其母随夫在京,孩子的叔父殷能郡、在深圳富士康公司高管人员、年薪50万元、叔母郭某,富士康工作人员、年薪10万元。孩子读书在校、吃住在家、专任照顾、吃穿无忧,怎么说成十分困难呢,符合吃低保的条件呢?
      至诚计生办明政办的同志们、摸摸良心你们说的话哪一句是真话?你们官僚主义的作风如果长期下去、那将永远是要讨人民咒骂的,拿了国家的俸禄   、不要做缺德事好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3:10 |
巴中、通江网站《百姓议事》栏目一文《超生专业户的孩子吃上低保合理合法吗?》(上文网址:http://www.mala.cn/thread-2304692-1-1.html)一石击破井中天,至诚镇计生办、民政办象热锅上的蚂蚁,立即像社会公开进行回复,了解实情的人谁不说这两个办公室继续在说假话、愚弄民众呢?
   
        一、计生办说苟正华、程芳超生的二孩苟心悦早已是接受了原药洪乡政府的处罚。请问,是何年何月、什么人代表政府去处罚的,处罚了多少 ?交了多少罚款?左邻有舍人人都知道没有处罚,你们却说处罚了的、难道不是在说慌吗?  
       二、苟正华车祸死后程芳与向成结了婚,未取得生育证超生一男孩、名向淇,镇计生办说已经立案查处了并报计生局已经进行了处罚,超生对象愿交罚款。那说明罚款还没有收到位嘛,超生近两年了,你们又在做啥呢?我们时时刻刻将关注你们征收罚款的力度。 
  三、苟正华、程芳的一儿一女苟萱铭、苟心悦,明政办说在至诚中心读书、生活十分困难、符合吃低保条件。我现在公布这两个孩子的家庭状况,让通江七十万人评评该不该享受低保。
  两个孩子在至小读书,住在小学边上自己家买的商品房里。爷爷殷松青、婆婆马心兰均53岁、身强力壮、在农村种养业抓得最主力、年人均在4000元以上。孩子的继父向成、在北京市当建筑小包二头、年收入在30万元左右、其母随夫在京,孩子的叔父殷能郡、在深圳富士康公司高管人员、年薪50万元、叔母郭某,富士康工作人员、年薪10万元。孩子读书在校、吃住在家、专任照顾、吃穿无忧,怎么说成十分困难呢,符合吃低保的条件呢?
      至诚计生办明政办的同志们、摸摸良心你们说的话哪一句是真话?你们官僚主义的作风如果长期下去、那将永远是要讨人民咒骂的,拿了国家的俸禄   、不要做缺德事好吗?
发表于 2011-1-23 14:31 |
《我选移动》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很重视,并通过调查给予了回复。现就你再次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苟正华、程芳超生的二孩苟心悦接受原药洪乡政府的处罚,有原药洪乡计生办的档案可查。
    2、关于程芳与向成结婚生孩的处罚问题,是经群众举报,于2011年1月14日上报县计生委立案处罚的,有据可查,肯定会按国家法律规定处罚到位。
    3、关于吃低保的问题,有快活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的讨论记录,现存于镇民政办。该谁享受农村低保全部由村民代表讨论决定,且张榜公布后才能上报民政办审批,每个低保户的享受时间为1年,每年讨论一次。解决程芳家庭的低保完全是出于其丈夫出车祸死亡,两个孩子读书的原因,且由村民代表确定,这也是人之常情。至于程芳后改嫁与向成,如果经济条件发生好转,可在一年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取消。
    朋友:谢谢你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你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直接到镇民政办和计生办查询,我们将热忱为你服务。大家都是至诚人,要共同维护至诚的声誉与和谐!
                                               
                                               至诚镇民政办
                                               至诚镇计生办
                                                2011.1.23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4:33 |
    巴中、通江网站《百姓议事》栏目一文《超生专业户的孩子吃上低保合理合法吗?》一石击破井中天,至诚镇计生办、民政办象热锅上的蚂蚁,立即像社会公开进行回复,了解实情的人谁不说这两个办公室继续在说假话、愚弄民众呢?
   
        一、计生办说苟正华、程芳超生的二孩苟心悦早已是接受了原药洪乡政府的处罚。请问,是何年何月、什么人代表政府去处罚的,处罚了多少 ?交了多少罚款?左邻有舍人人都知道没有处罚,你们却说处罚了的、难道不是在说慌吗?               
       二、苟正华车祸死后程芳与向成结了婚,未取得生育证超生一男孩、名向淇,镇计生办说已经立案查处了并报计生局已经进行了处罚,超生对象愿交罚款。那说明罚款还没有收到位嘛,超生近两年了,你们又在做啥呢?我们时时刻刻将关注你们征收罚款的力度。 
  三、苟正华、程芳的一儿一女苟萱铭、苟心悦,明政办说在至诚中心读书、生活十分困难、符合吃低保条件。我现在公布这两个孩子的家庭状况,让通江七十万人评评该不该享受低保。

  两个孩子在至小读书,住在小学边上自己家买的商品房里。爷爷殷松青、婆婆马心兰均53岁、身强力壮、在农村种养业抓得最主力、年人均在4000元以上。孩子的继父向成、在北京市当建筑小包二头、年收入在30万元左右、其母随夫在京,孩子的叔父殷能郡、在深圳富士康公司高管人员、年薪50万元、叔母郭某,富士康工作人员、年薪10万元。孩子读书在校、吃住在家、专任照顾、吃穿无忧,怎么说成十分困难呢,符合吃低保的条件呢?
      至诚计生办明政办的同志们、摸摸良心你们说的话哪一句是真话?你们官僚主义的作风如果长期下去、那将永远是要讨人民咒骂的,拿了国家的俸禄   、不要做缺德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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