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元,汉,男,通江县泥溪乡西街岭村二社人,现任西街岭村支部书记。此人不但工作能力差,而且目无法纪、贪污腐败、作风败坏、漠视村民利益、私吞集体财产。 有如下实例为证: 1、
任人唯亲。我村有60%以上的党员干部吃低保。而我村绝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孤却没有享受低保。难道党员干部就是起这样的带头作用吗? 2、
移民工程中,王书记指使没有参与移民的农户伪造表册,私分政府补助款。(例如:杨永现,龙江,刘国全等)我村村民可以做证。 3、
我村这几年超生严重。例:5社的刘飞超生2胎;
1社的张华超生2胎 ; 5社的杨智方超生2胎;1社的马文超生2胎;2社的杨怀胜超生2胎 等等。王书记却不闻不问,这样的人不能维护国策主持正义能做书记吗? 4、 乱砍滥伐,私吞集体财产。王书记和钱尧(我村村主任)二人未经任何村民同意,私买洞沟里集体管理山。现在该山林已被砍得光秃一片。国家花大力气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此二人却反其道毁林成灾。而且他们二人私吞卖山所得款(3万元)。3社多家农户修房子大肆占用基本农田,王书记在得到好处后便不予过问,置国家政策于不顾。这样的人简直是党的蛀虫,毁党根基。 5、 村财务账自王书记上任后便不予公布,村民怨声载道。国家下拨资金重建我村沙梁上小学和硬化操场,而民工工资村上至今未付。而且原学校拆卸下来的材料也被王书记私自变卖,这些钱都归了他私人腰包。 6、 为解决我村供电不足,村民商议自筹资金购买变压器。我村户平缴纳150.00元(共5万元)。是王书记收的,时间过去一年多了,而变压器至今未买。村民过问,他支吾了事不作解释。 7、 贪污国家退耕还林款。我村2010年增补20亩退耕还林款,被王书记和钱尧私分,不入老百姓账户。 8、 作风不检点,乱搞男女关系,发展不合格党员,影响极坏。杨方文(女)就是榜样,杨利用她跟王书记的不正当关系要挟王书记帮她加入组织,而且还要在村上任职(村妇女主任),否则她就要王书记难看,杨就这样入了党。文泽华(女),无证行医,2009年把别人的小孩乱医致死,为此当时差点造成群体性恶性事件,王书记也批准此人入党。难道我们党员就是这样的素质吗? 9、 无工作能力,在任职期间没有给我村办过一件有益的事情,实属庸人。 10、 贿选和暗箱操作选举,选举前贿赂我村党员,并承诺胜选后给予好处。有部分党员在外务工,王书记打电话承诺只要回来投他一票,他就支付来回的路费。在选举时他要求唱票员:“要多念他的名字,把别人的票“黑”了”,他承诺给唱票员一副棺材木。此事唐华可以作证。 该事情我们向上级多次反应,但均无果而终。并且得到乡一级政府及个别领导的袒护。 这样的目无法纪,贪赃枉法,只顾个人利益,中饱私囊的书记如果不绳之以法,继续胡作非为,那么全村村民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望相关领导走访了解,揪出这类生活腐化,品德败坏的党内蛀虫,纯洁干部队伍,还我村一片“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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