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双流乡便民服务中心 建立时间:2005年10月 办公面积:100平方米 运行模式:逢1日、4日、7日、9日 主
任:陈怒潮 (联系电话:13568452681) 副主任:孙克胜(联系电话:13882412737) 服务中心电话:0827-8514103 入驻人员:16 入驻部门及项目:(12个部门62项事项) 一、劳动保障部门 1、劳动和社会保障(申请办理失业证、申请求职登记) 2、社会保险(失地农民、农民养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3、劳动关系协调及争议处理
二、人口计生部门 4、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5、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的申报、审核和办理
8、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申报、审核和发放
9、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审批
10、申请再生育
11、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12、申报农村、城镇部分独生子女死亡、重残家庭扶助 三、建设部门 13、农村村民住宅占用耕地、农用地的选址意见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4、乡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审批
1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区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16、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择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8、新建房屋办证(村镇房屋)咨询
19、改建房屋办证(村镇房屋)咨询
20、买卖房屋办证(村镇房屋)咨询
21、分家析产办证(村镇房屋)咨询
22、城市发展规划咨询
四、民政部门 23、申请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审核
24、优抚对象申请定期抚恤金、定期补助金
25、婚姻登记(结婚、离婚、补办)
26、办理收养登记
27、办理《老年优待证》
28、办理《残疾人证》
29、申请特困残疾人家庭专项补助
30、申请种养殖业扶持
31、残疾人求职登记
32、申请白内障复明手术
五、国土资源部门 33、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资料审核上报
34、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变更登记
35、国有土地划拨、出让(不含拍卖宗地)转让、租赁、改变用途
3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37、集体建设用地转让
38、临时用地手续
39、土地用途、姓名和名称、地址变更登记
40、土地证书遗失补办申报材料
41、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42、更正登记
六、党政、人大、信访部门 43、加盖党委政府印章
44、党、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
45、信访接待
46、提供油菜补贴政策咨询
47、提供粮食直补政策咨询
48、提供繁殖母猪补贴咨询
49、农民返乡政策咨询
七、林业部门 50、提供退耕还林补贴政策咨询
51、税务登记证(地税)(业主必须出委托书)
52、个体营业执照
53、办理木材、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54、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55、林木采伐(自用材:镇林业站※经营用材:县林业局)
八、农业部门: 56、受理农作物的栽培技术指导培训,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国家良种补贴政策兑现,农业政策性保险 57、指导畜牧产业发展,动物检疫及疫病防治,办理生猪保险业务 58、办理农机补贴业务 九、卫生部门 59、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报销
十、司法部门 60、人民大调解 十一、环卫部门 61、清洁费收缴 十二、广电部门 62、广播电视维护业务受理、费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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