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天空城项目“3.23”塔机事故调查处理
情况说明
3月23日上午10点25分,乐至县天空城项目施工现场12#楼发生塔机局部倾覆,伤两人(一名为塔机操作人员,一名为行人)。事故发生后,乐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立即启动预案,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事故发生后,乐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点,组织抢救伤员,同时按程序向县安监局及相关领导报告情况,并电话通知公安、消防、120等单位到场进行施救,并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观测、分析,迅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施工单位采取用钢丝绳等先固定损毁塔机,然后会同公安、消防、120采取可靠措施,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对被困于塔机操作间的伤者进行施救。在各单位的密切协作、通力配合下,于11点30分左右成功使伤者脱离险境,迅速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
伤员救出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及时成立天空城项目“3.23”塔机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它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并立即组织施工单位进一步固定损毁塔机的危险部位,联系西南交大的专家来事故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权威认定,并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拆除单位制定可靠的专项拆除方案,按程序审定后,拟迅速拆除损毁塔机排除险情。
经调查,塔机操作人员小腿骨折,头部轻微擦伤;另一伤者因塔机掉落物落地后飞溅石子造成腿部轻伤,已于今日(3月24日)出院。
与此同时,县城监大队会同县安监局等部门对开发商、施工方、监理单位及租赁单位进行调查,并作好笔录。
事发后,县质安站按照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立即通知全县所有在建工地停工自检,并组织人员对全县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同时邀请简阳市特种机械检测所会同我县相关部门对所有在建工地的起重机械设备重新检测,待检测合格后,报县质安站批准后方可运行,以确保安全生产。
乐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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