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攀枝花4月8日讯(本网记者)近日,攀枝花市公安局、林业局、工商局、国土局等部门联合破获了一起重大非法采矿案,涉案金额达1734万余元,依照法律共对30名涉案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对2人予以取保候审,扣押作案机械6台(其中挖掘机5台,装载机1台),涉案车辆9辆(其中运煤货车4辆,涉嫌犯罪所得购买的越野车4辆,皮卡车1辆),追查扣押嫌疑人部分非法所得234.7979万元。 据了解,案发地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胜利村,攀枝花市公安机关于3月10日接到报案后便立即抽调了3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了“3.10”专案组,在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全力投入案件侦破。该私挖盗采团伙主要由攀枝花市炳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李炳中、股东王大德以及社会闲散人员刘勇、梁桂川4人组成,当地部分官员及执法人员也卷入其中。犯罪团伙共非法开采8块采点,盗采面积90.28亩,共动用煤炭资源储量93214.33吨,破坏煤炭资源储量为84894.64吨;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103.5亩,破坏林木蓄积量225立方米,破坏林木9656株;已外销煤炭62029.36吨,非法获利1734.46365万元。
本案涉及“非法采矿”、“隐瞒掩饰犯罪所得”、“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经营”等犯罪。目前,围绕嫌疑人涉案罪名的基本犯罪事实已查明,基本证据已固定,拟对涉嫌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请批准逮捕。
此次非法采矿案件从预谋、组织、操作到被发现竟长达9个月的时间,公安机关负责人称,案发地点偏远,难以发现;犯罪团伙事先预谋,作案手段狡猾;部分村民法制观念淡薄,见利忘义等都是导致本案难以发现破获的原因,但是,一些职能部门失职、失察,工作不负责任,失去了部门的监管作用,并有少数官员及执法人员经不起人情世故、金钱、物质拉拢等诱惑,徇私枉法,最终导致了该重大案件的发生。
攀枝花于今日召开了“3.10”非法采矿案件通报会,攀枝花市内新闻媒体以及四川日报、四川经济日报、四川法制报、四川新闻网等驻攀机构出席本次通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