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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4574|评论: 32

平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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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2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听闻平昌县人民医院在20102011年期间发生数起重大医疗事故,且有好几起事故本应避免,但确实又实实在在的发生了,让多少家庭陷入悲痛之中。
    去年平昌县人民医院又成立了血液净化中心,为肾病患者带来了福音,减少了奔波劳累之苦,但却存在重大隐患:让无资职、无经验的医生值班。且医院要求全去造假(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造假的资格证书)。不知该院领导是出于什么考虑要这样做,请你们想想患者的处境吧,本为治病,把生命完全交付给了医院和医生,却不知道一切都没有保障,不管是技术还是制度都是那样虚假,长此以往有谁还敢信任你们呢,人命重于天呐。不知该部门主管领导是否知晓,难道你们就是这样管理的吗?难道你们就这样听之任之吗?难道非要出现重大事故时才去问责吗?可是到那时,问责有什么用呢,生命只有一次,不仅仅是你们的生命才重要,平民百姓的生命也很重要!请领导们重视重视吧!
本帖最后由 巴中小丫 于 2013-5-17 06: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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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4-12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人民医院予以回复,给网络一个真相。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1-4-12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敢爱敢恨 发表于 2011-4-12 14: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人民医院予以回复,给网络一个真相。

医生都给患者治病去了,没时间上网。

发表于 2011-4-12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医疗事故,直接找医院,讨说法噻。

发表于 2011-4-12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网上说这些,莫意思,无非是哗众取宠,挑拨事端。
现在是法制社会,有事说事,该找什么人就找什么人,该找什么单位就找什么单位。何必呢。

发表于 2011-4-12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秘密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1,就是人民医院免挂号去做某些检查可以讲价 原价180,不挂号检查100。。 2,某些医生给患者诊断后会让你去人民医院外面的某个药店购药,很多不知道的患者买了高价药。3,人民医院的西药挺贵的,建议患者朋友受医生检查后开了药单就去医药公司购买吧,至少也便宜三分之一呀。位置就在三岔路往老街走那里有个石梯上去,要是找不到就打个的去吧,有的非处方药到汉王庙这边这个恒大药房购买也挺便宜的。

发表于 2011-4-12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世界最糟糕的人民医院,管理,收费,服务态度,令人发指。该高度重视该院了!

发表于 2011-4-12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敢评论,本人只住过一次院!

发表于 2011-4-12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全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去视察调研,听听全县老百姓的意见。看看结果怎样。你修得起医院,恐怕修不起那么大的意见箱哟。你不救死扶伤,反而伤天害理,成何体统。

发表于 2011-4-12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1-4-12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医院还开假体检证明之嫌

发表于 2011-4-13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秘密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1,就是人民医院免挂号去做某些检查可以讲价 原价180,不挂号检查100。。 2,某些医生给患者诊断后会让你去人民医院外面的某个药店购药,很多不知道的患者买了高价药。

   ----本人也深有體會

发表于 2011-4-13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5楼的观点

发表于 2013-5-15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5月13号本来是我家人最开心的日子迎来了7斤重的胖儿子,可由于平昌第-人民医院产科医生的失职让刚出生的宝宝只在人世活了20个小时不到!!

发表于 2013-5-15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恐怖的平昌人民医院害死了多少生命,给多少家庭带来了痛苦!!

发表于 2013-5-15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指尖的遗憾 发表于 2011-4-12 16: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发生医疗事故,直接找医院,讨说法噻。

没发生在你家所以看你说得很轻松

发表于 2013-5-15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县人民医院几级医院哦?连挂号体检都是过去老方法。

发表于 2013-5-15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医院是毛爷爷授予的,毛爷爷,你肿么了?

发表于 2013-5-15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pczw 发表于 2011-4-12 19: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个秘密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1,就是人民医院免挂号去做某些检查可以讲价 原价180,不挂号检查100。。 2, ...

这不是什么秘密,而是公开的事实!

发表于 2013-5-15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日报:人死医院赔不能成惯例2013年04月26日 08:11  人民网-人民日报  

  ●见死不救是道德问题,但能否救活是科学问题。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既要维护患方的利益,也要维护医方的利益,而不应牺牲公平正义原则
  最近,上海发生一起特殊的医患纠纷:首例感染H7N9禽流感的患者不幸病逝,其家属以“医院采取的救治措施不当”为由,向医院索赔107万元,医院最终给予人道主义补助13万元。
  从患方的角度看,一个活生生的人,因感冒发烧到医院就诊,很快就呼吸衰竭,撒手人寰。面对人财两空的结局,家属自然无法接受。从医方的角度看,H7N9病毒是人类首次发现的新型病毒,在疫情初期,医生根本无法预见,只能按重症肺炎诊治,符合诊疗常规,不存在救治失误。患方提出巨额索赔,没有法律依据。
  近年来,我国医患纠纷日益增多,一个重要导火索就是人死在医院里。有人认为,患者到医院花钱看病,医生必须治好,治不好就要承担责任,给予赔偿。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倾向于同情患者,即便医院没有任何过错,也要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救助,这似乎已经成为惯例。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见死不救是道德问题,但能否救活则是科学问题。医学是一个充满未知数的世界,具有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虽然人类已经能够遨游太空,但对于生命的认识还处于童年阶段。人类已知并命名的疾病有数万种,能够根治的只有区区几种,对于大多数疾病只能缓解症状。苛求医生包治百病,是不符合医学规律的。人体千差万别,病情千变万化,在疾病面前,哪怕再高明的医生,也没有百分之百的胜算。患者出现医疗意外,原因非常复杂。有的是因为医学技术的局限性,有的是因为病情的特殊性,有的是因为医生的水平不够高,有的是因为医生的责任心不到位。总之,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清责任是非,不能简单地做“有罪推定”。根据《侵权责任法》,假如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并给患者造成了伤害,医院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不管孰对孰错,人一死就让医院赔,极有可能加剧医患对立,最终导致两败俱伤。

  医学是一门探索性科学,而探索则意味着两种结果,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当“农夫和蛇”的故事屡屡上演后,医生就会趋利避害,采取防御性医疗措施,最大限度保护自我。一种是采取消极的防御性医疗,即面对病情复杂的病人,能做的手术也不做,该冒的风险也不冒,尽量采取保守治疗方案,而不是最优治疗方案。另一种是采取积极的防御性医疗,即面对病情简单的病人,即便能够做出明确诊断,也要开出一大堆检查单、化验单,用最先进的仪器来验证,以防因漏诊而被起诉。因为在医学上不必要的,在法律上却是必要的。如此一来,最大的受害者还是患者。
  在一个法治社会,患者依法维权,本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人一死就闹医院,有理没理都索赔,这就不太正常了。从表面看,让医院赔钱是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和谐;但从深层看,这不符合法治精神,属于典型的“摆平术”,既挫伤了医生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减少医患冲突。事实上,“摆平术”并非医患和谐的润滑剂,而是一剂麻醉剂,只能暂时缓解疼痛,不能根除病症。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既要维护患方的利益,也要维护医方的利益,而不应牺牲公平正义原则。解决医患冲突,需要法治保障和制度保障并重。对于那些因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贫困患者,或者因病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家庭,政府应有合理的制度性安排,通过基本医疗保障、特殊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措施,最大限度地解决患者的实际困难,消除医患冲突的经济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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