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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火峰乡党委书记杨伟滥用职权暗箱操作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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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8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5月11日,南部县火峰乡人民政府对外发出了“南部县火峰乡2村、7村、8村、9村、12村村道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该《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即2011年5月18日15时)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直接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户名:南部县火峰乡财政所;开户银行:南部县火峰乡信用社;账号:88130120058413966。

  2、上述工程共划分为四个合同段。其应缴保证金金额分别为:第1合同段1万元、第2合同段4万元、第3合同段2万元、第4合同段1万元。

  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开标和签订合同;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工作,如果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工作,代理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然而,杨伟在实施招、投标过程中,却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出尔反尔,严重违反上述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滥用职权,篡改招标文件,擅自确定各标段基价。

  第二,据查银行账反映:四川恒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交纳保证金,且在递交投标书和开标时,该公司一直没有任何人参与,而是由杨伟驾驶自有的川R79008号轿车在2011年5月22日上午7点15分亲自代劳将该公司和四川省麟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瑞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长城建筑集团公司、井冈山市博达公路施工有限公司的《投标书》交给火峰乡党委副书记鲜义明手中。随后,他亲自拿着四家公司的标书到办公室,剩两家公司(井冈山、长城公司)的标书放在杨伟的车上,被村干部及其它公司人员发现,鲜义明就不敢再把这两家公司标书拿出来进行正常开标。同时,开标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签字程序,并且,上述四家公司的《投标书》封面均未注明所投标段。

  第三,奇怪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为了让自己的“心腹”公司顺利中标,2011年5月23日上午7点05分,杨伟预先经过精心策划后照例驾驶自己的轿车抢先一步赶到火峰乡政府,在书记办公室与该乡党委副书记鲜义明、乡长鲜林波召开三人“特别会议”。滥用职权,擅自对《招标文件》中各标段的“最高限价”非法进行了篡改后,约9点20分,杨伟亲自主持开标会,居然宣布:四川恒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四川省瑞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上述两公司在开标的全过程中居然没有一人亲临现场。见此情景,会场一片哗然,许多围观群众纷纷进行谴责。在开标会结束后,约10时许,杨伟才替四川瑞宏公司“雇请”了一位约40岁的中年妇女在众目睽睽之下,不顾众人的反对,强行代该公司签了字后,迅速逃离现场。

  第四,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尽管有几家投标公司逾期交纳保证金,但杨伟不仅代这些公司递交了《投标书》,而且还违法允许其参加了竞标。

  第五,这里特别需要值得一提的是,杨伟为了让南部县平桥乡广播站站长谢勇军能够顺利地承包火峰乡2村和6村的村道公路修建工程,2011年3月2日上午,他亲自带领谢勇军在南部县幸福路“夏尔咖啡”约见6村三位负责人,并授意谢勇军给三位村干部每人行贿1100元,并故意隐瞒该村村道公路属于县国土局“金土地”项目招标工程这一事实,欺骗全村群众要求“集资”修建,幸被6村部分村社及时发现将谢勇军赶走。随后,杨伟又采取同样的手段于2011年3月7日上午在南部县城“夏尔咖啡”与谢勇军一起紧急“招见”我乡2村四位村干部,并指使谢勇军采取同样的手段给每位村干部支付了1000元的“酬金”,并宴请他们一同在县城滨江路重庆火锅店共进午餐。

  综上所述,在举国上下反腐倡廉、严惩腐败分子的今天,杨伟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竟敢藐视国法,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其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败坏了社会主义风气。如果不及时查处,势必给我乡造成许多“豆腐渣工程”。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犯。据此,特将杨伟的违法事实如实举报,请依法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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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8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南部

发表于 2011-6-8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乡党委书记居然敢这样嚣张,修理哥你说该不该修理??????

发表于 2011-6-8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以上情况属实。

发表于 2011-6-8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事不好说

发表于 2011-6-8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见政府的腐败!

发表于 2011-6-8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LZ在今天发了大量此地的帖子,用意灰常明显!!!


不光明,不厚道!

发表于 2011-6-9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发表于 2011-6-9 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论坛可真的是火暴啊,哈哈哈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6-9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有据,证据充分,应该绳之以法,否则,南部县就是乌天黑地了。;P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6-9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县纪委和检察院如果不去查,他们要失去民心,他们就像上次一样,上级安排他们查一起案件,他们居然说这几个领导是清清白白的,日哦,另外一家检察院来一查,吓了南部县人民一跳,一下就抓他妈了几个局长和企业领导。

发表于 2011-6-9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情况属实,南部县就允许贪赃枉法。

发表于 2011-6-9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没有投标而中标哈,不服气,正常的。。。。:):):):)

发表于 2011-6-9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县就允许暗箱操作?这里面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希望南部县检察院来揭开这里面的腐败。

发表于 2011-6-9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不有啥子文字性的东西哇?坚决打击腐败!

发表于 2011-6-9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察院查“腐败”也应像查“酒驾”那样异地交叉检查执行。
发表于 2011-6-10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火峰一村的饶志胜,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在此我要特别声明三点,一是满福坝的拆迁开发与我饶志胜没有丝毫关系,我并不是没有承包到工程而心怀不满出怨气,而是愚昧的党委书记在招标过程中不懂法而违法,在操作过程中不严格遵守自己规定的新型的招标过程,不按时提交保证金,自己借用六家建筑公司的封面上未写标段。公司没有任何人员参加报名投标。而在会场上其他公司发现他自己制定的上面几点问题,未遵守,不符合招标程序,当着人民纪委书记和河东派出所六名警察和各村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宣布作废的两家建筑企业(四川瑞宏建筑公司和四川恒汇建筑公司)趁其他十六家建筑企业撤离后宣布中标,而其他公司人员发现他违法操作后找了县纪委及有关部门领导,迅速发现他们确实存在严重违规,给他们警告,他说虽然四条公路共总造价四百多万,大部分是农民集资,每公里国家国土资源局补助二十万,他不是业主。我可以不招标,也可以指定任何一家建筑单位修建。这样愚昧的党委书记杨伟能继续胜任我乡的党委书记吗?我希望给各投标单位一个公平。
发表于 2011-6-11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口口声声说不用招标,但又煞有其事地搞招标,但招标又不按规矩办事,其用意何在?明眼人一看便知
发表于 2011-6-11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去纪委反映情况,又在大会上说:你几个土枪想把我告倒,门都没有?不但乱来,而且嚣张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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