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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证马鞍中学的“班花”之死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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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2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证马鞍中学的“班花”之死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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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像在哪??????????

 楼主| 发表于 2011-6-12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么样学校都应该负主要责任!!!:@

发表于 2011-6-12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6-12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1-6-12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有官方回复哈,外地电视台都有报道

发表于 2011-8-22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1-8-23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许愿了的,还有什么真相可说呢
发表于 2011-9-17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听听我这个名侦探的推理吧
发表于 2011-9-17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就是那个王西岩,他在网上发的那个只不过是想减轻别人对他自己的怀疑,莫老师是因为邓佳的学习成绩好,想让他好好住学校,王西岩得知这个消息就起了色心,在他洗澡的时候被玩了,凶手就是他没错

发表于 2011-9-17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1-9-17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9-18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央视都说了自杀

 楼主| 发表于 2011-9-18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成了千古疑案了!!!

发表于 2011-9-19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像,只有找校长最清楚

发表于 2011-9-22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摆平了,其实我们那里人,已经是千万能了

发表于 2011-9-25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央视不是说的是洗澡一氧化碳中毒得嘛。
发表于 2011-9-27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的漂亮不是她的错,但是招蜂引蝶就是她不好

发表于 2011-11-8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杂谈』 理科冠军与“班花”之死无关,请大家给他一些空间点击:1293  回复:6 作者:挣钱移民吧  发表日期:2010-12-26 12:54:00 回复  
   
    和此事有关的帖子这个还没被封:http://tieba.baidu.com/f?kz=962252773

  今天早上无意中上3G,看到了这条社会消息:“班花”命丧男厕,理科冠军被查。
  
  在熟悉的学校图片下面,我看到了更户熟悉的学样名字:马鞍中学!我的母校。
  
  我虽然离开马鞍中学已四年,却依然在外面的世界关注着她,希望她在新校长的带领下走得越来越好,但从前两年的情况来看,事实却是越来越令舆论所不能容忍。
  
  凭我目前的调查,这件事的结论是:女孩确是煤气中毒,男孩无辜。非3G所大事渲染那样。
  
  这个理科冠军是不是买来的也无可争议,大家心里都是非常的明白的了。但我们必须得理解:这个男孩非常优秀,有很好的前途,我们不应该把舆论的矛头指向他,他也是受害者,因为,他当初在马鞍中学复读是受利诱才同意的,正如校长所说:他家里非常贫困。成绩那么好,之所以会留在马鞍中学,看看学校给他提供的条件就知道了。
  
  马鞍中学真的没人能考上清华北大吗?现在的回答是:没有。
  
  为什么呢?回答是:不是学生不够聪明,是学校的体制和教师教学质量决定了这种情况的不可能性。
  
  事情已经发生了,事件的实际过程是怎样并不是很重要,校方对此事的处理虽然可耻但也不应该是舆论重点。重点是动用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促进马鞍中学的教学体制的完善。为什么这么说?我只想具体地列几个事件:
  
  (1)2006年秋,高二某一男生形为异常一周多,无人关注,最后买了一把刀把自己捅死了。
  
  (2)同年差不多时候的一个午睡的中午,某男生因受不了多重压力从教学楼三楼跳下来在水泥地板上摔死,为了防止路过的同学看到尸体,其被一张蔑席以蔽之。最后老师半开玩笑地对其他学生说:这能怪谁呢,他的命就值三万块钱!(保险费是三万)
  
  (3)2007年初,高三一男生因营养不良而死。死后得知该同学家单亲,极度贫困,每月只用40元生活费,天天早晚吃馒头。这些情况,老师真的不知道吗?学校真的不知道吗?
  
  (4)2007年高考,学校说给考上重本的同学每个五百块,可惜,三年的努力500块都不值,是0!钱哪去了?班主任知道,学校知道。
  
  (5)2008年,高中部某班主任因玩豪赌输掉几十万,随后到南充市里面诈骗被抓,全城皆知,但其半月后依然到学校里面上课,还笑讲其愉快的牢狱生活。
  
  (6)2009年,又是这老师,搞大了一个高中女孩的肚子,扔给女孩家里几万块钱逃之夭夭,女孩家也未报案。该老师是个作奸犯科的惯例,他在教初中的时候,就经常对他的女学生图谋不轨。当他08,09年犯事时,他已有妻子,他的妻子就是他曾经的学生,在他的妻子为他生了孩子不到半年,在他有家有老婆有事业有孩子的安乐时候,他依然对其他女孩下毒手。他从教十余年,谁敢想象他究竟害了多少女孩,却还在法律的大门外对着公平嘲笑!
  
  (7)每年都会有人举报学校在高三的时候会逼学生晚上上5节晚自习,举报信总是会退回到学样,然后由学校校长通过广播向每个教室朗读,然后广播里的声音说:不管你们去哪举报,都是没用的,只会害了自己!
  
  (8)学校实行封闭,高一高二同学不准出校门,高三要申请。学校食堂的饭是什么样子的知道吗?先不说饭好坏,就说价格吧,一个高中生一个月的饭费比一个平常大学生一个月的生活费有时还高。
  
  这就是马鞍中学的学生和教师状况,这学校缺的是什么?你去当一天的马鞍中学学生就知道。
  
  面对种种不平人们而不报,不是马鞍的人民愚蠢,是天高皇帝远,谁会去关注全国贫困县里老百姓的死活?那些朴实的农民又有谁会去和当官的斗?再说你凭什么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是本人的分析推断:(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完整看过新闻报道的都知道以下场景:
   a)死者下身是没穿衣服的,那个26岁的理科冠军的说法是:冲进去看见她昏到在地,把她衣服脱了,怕冻着她,加了厚的衣服!
     而他说她是去洗头的,怎么改洗澡了?再说那么晚了不论洗澡洗头,都可疑!
   b)死者的死状是:双手紧握,咬唇且睁眼!(这能说明最大的问题!绝非中毒死亡!想想煤气中毒,首先是昏厥,再到地,怎么可能是这种死状!)
   c)她的女同学说,她对他并没有好感!(说明不象他所表明的什么恋爱!而是有所图!)
   d)在他的床上发现避孕套。(如果他没动用或者没想动用这个东西,怎么会在床上发现,而应该是放在某个不易发现的地方!)
   e)下身有血(说是来月经,但她奶奶还是外婆说月经早过了!)
综上所述,可以推断:
   1)她确有可能是煤气中毒死亡,但是死前一定有挣扎,说明她知道会死,但没人救她(这里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没人看到或听到)
      另一种就是明知而不救!
   2)只所以过了一两个小时才通知家属,说明学校或他做过一些处理!
   
结论是:1)他明知而不救!或者知道时已晚!    但说他强奸再拖到厕所造成中毒假像,这种可能性不大,证据不足:试想就算是强奸,至于害命么?就算是害命,他怎么能编出厕所洗头中毒?她在那住了十多天,如果他是强奸她,只要她大声一喊,他就可能不敢了,毕尽学校还有其他人在校的!  
        2)之所以学校和他做了些处理,无非是为了学校的声誉,也无法跟学生家交待,但可以判断的是他和她的关系,学校是知道的,而没有管!


        总之,没有充足的证据表明是强奸加谋杀![但这种可能性是有的,只是证据不足!]
           对此事负最大责的是学校,管理上的失误才造成这种恶果!
        家长无奈接受现实,接受了学校20万的赔偿!
我想,如果再重来一次的话,没有任何人希望是这种结果!!!只是可惜,生命只有一次,不会再重来!
所以,请大家珍爱生命!这件事也了结,大家不必再提!
这个理科状元,一定后悔没有去中山大学!早去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其实大学毕业后有没有出息,并不由从那所学校毕业来决定!何必强求!!!
    以为上了清华北大就高人一等的想法,早就不现实了!!!
    希望高考制度的改革能早日实现,早日成功,不必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也是一种幸福!
      


发表于 2011-11-8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相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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