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548116”网友: 现就你在网上发帖“如此二小领导”作如下回复。 我校于2011年6月11日接洽了深圳惠文通公司持巴中市教育局“巴教函【2011】46号”文件、平昌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做好“爱心资教,真情到校”在我县开展捐赠活动的通知》到我校进行“爱心捐赠”的业务员,根据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学校接受了该公司的三个方面的爱心捐助:一是接受了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教学设备;二是我校各班接受了价值58元的多功能教鞭笔一只;三是落实全县三十名孤儿或特困学生资助金(3000元,分六个学期兑现)享受对象的推荐上报。为将此项活动宣传到班,学校于6月11日下午(上周五)5点30召开了班主任会议,学校在安排做好夏季安全工作及后期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对深圳惠文通公司的“爱心捐助”作了如下要求和强调: 1、深圳惠文通公司到年级、到班宣传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 2、班主任不得协同参与深圳惠文通公司有关产品的商业推介。 3、教师不得要求学生购买产品,更不准以“教学中必须使用”变相迫使学生购买产品,违者按教育行风违纪处理。 4、若有个别家长、学生自愿购买,一律由学生家长与商家议价,买与不买,以什么价格购买完全取决于家长(学生),且学校不提供场所。 5、享受深圳惠文通公司贫困生助学金的对象,各年级各班必须认真摸排,要把孤儿、特困生摸排准确,班主任不得徇私,要公平、公正。 6、学校接受捐助的教学设备,由保管室做好公物登记,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和使用。 1939548116网友,上述“六”个方面的要求,学校是在大会上作出的安排和布置,涉及到收费问题,涉及到家长、学生经济利益的问题,学校一贯是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的,是持非常慎重的态度。当然,有可能极个别班主任因缺会等原因在操作上难免欠规范,学校诚望广大家长监督,对违规违纪的现象积极举报,从六月十五日起我校将禁止深圳惠文通公司人员进入校园。让我们共同携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平昌县江口第二小学 201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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