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台政策对农民年满60周岁老人发放养老金55元每月,而我们营山县作为革命老区,成为农民养老金试点县,而安化乡在发放农民养老金时这样处理的,享受养老金的农民只有享受低保的农民才有,国家规定是55元,而发到农民手中就只有45元。
请问:1.发放农民养老金的对象和中央政策(农民年满60周岁老人)保持一致。
2.发放的金额只有45元,这10元在哪里去了?
麻辣社区营山论坛网友:
感谢你们对营山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与关注。针对网友对农保工作的一些质疑,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南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全国试点情况
2009年,国务院开始在全国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纳入全国试点县的农村年满60周岁的老人在符合参保条件并参保后,每人每月可享受中央财政补助基础养老金55元。中央规划的是2009年启动,2020年实现全覆盖。随着试点工作的进度加快,有望在2012年实现全覆盖。2009年全国试点覆盖面10%、2010年全国试点覆盖面达23%,2011年全国试点覆盖面达60%。南充市的南部县2009年纳入全国试点,仪陇县2010年纳入全国试点。2011年国家试点县正在审批中,目前我县农保工作还未纳入全国试点。
二、执行政策情况
网友所说的只有享受低保的农民才有基础养老金55元这一政策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启动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我县还未纳入全国试点县,暂时还没执行。2011年2月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1]11号,网上可查询),从适用对象、待遇领取、政府补贴、工作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确定和要求。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也相继发文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南府办发[2011]42号文件、营府办发[2011]72号文件),明确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农村60周岁以上享受了农村低保的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由省财政和县财政共同承担的基础养老金55元。
三、严格发放标准
由于该项工作面宽量大,涉及群众较多。目前,我县正在收集汇总资料、联系银行,准备近期严格按省上的要求和标准将基础养老金打卡直发到农村60周岁以上享受了农村低保的人员手中。基础养老金并未开始发放,所以不存在网友所说的每月发放金额只有45元这件事情。
麻辣社区营山论坛网友们,以上答复如有不清楚之处,请电话咨询县农保局(电话:0817—8560818)。
营山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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